【矫正有方】第六期——联动调解显温度 矫心助行促新生——天门市探索“调解+矫正”融合机制助社区矫正对象重拾新生

发布时间:2026-02-24 11:05 来源:天门司法微信公众号

如何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卸下思想包袱、平稳回归社会,湖北省天门市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积极探索“监管”与“帮扶”并重、“刚性”与“柔性”结合的新路径,尤其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稳定矫正对象情绪方面的基础性作用。2026年2月,渔薪司法所与黄潭司法所通过跨区域协作,成功联动调解一起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成为“调解+矫正”融合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



精准摸排,主动发现风险隐患

注重社区矫正工作的源头预防与动态管控。各司法所在日常监管中,不仅关注矫正对象的报到与法律遵守情况,更通过定期走访、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了解其生活状况、社会关系及潜在困难。2026年1月底,渔薪司法所在开展岁末年初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时,敏锐察觉到辖区内缓刑矫正对象毛某某情绪异常、心神不宁。经进一步关心询问,得知其不久前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且与对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正陷入焦虑与无助。司法所随即将其列为重点关注与帮扶对象。



跨所联动,快速响应合力调解

鉴于该起交通事故发生地在黄潭镇,涉及对方当事人为黄潭镇居民,为高效、专业化解纠纷,渔薪司法所立即启动协作机制,与黄潭司法所取得联系,通报情况,商讨调解方案。两所决定发挥属地优势,联合开展调解工作。黄潭司法所迅速联系事故另一方当事人万某某,核实情况,初步沟通;渔薪司法所则持续安抚毛某某情绪,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权。2026年2月10日,双方当事人、两所工作人员及黄潭镇万场村村干部在黄潭镇人民调解中心共同组织现场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工作人员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一方面,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对事故责任、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进行清晰核算与释法说理,确保调解于法有据;另一方面,充分考虑双方实际情况——毛某某作为社区矫正对象,经济基础薄弱,且事故对其心理及矫正状态造成冲击;万某某亦陈述年事已高、家庭困难且自身经济能力有限。调解员从情理入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彼此难处,寻求务实解决方案。最终,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疏导与专业指导下,双方达成一致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由万某某一次性赔偿毛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并当场履行完毕,纠纷的圆满解决,及时纾解了毛某某的经济压力与精神负担。毛某某感慨道:“真没想到你们这么关心我,能为我及时解决纠纷,移去了压在我心头的一块大石,我终于可以放下心结安心矫正了”。

机制护航,巩固矫正帮扶实效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得益于两所的高效联动,也依托于天门市逐步完善的社区矫正支持体系。市司法局鼓励并规范各所运用“人民调解”方式处理矫正对象涉法涉诉纠纷,对达成协议的可引导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确保权益落实。同时,建立“纠纷化解-心理疏导-跟踪回访”闭环,将矛盾调解效果与矫正对象日常表现评估相结合。在毛某某案例中,渔薪司法所后续持续关注其协议履行情况、心理状态及矫正表现,确保其生活重归正轨,安心接受社区矫正。

以调促矫,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渔薪司法所与黄潭司法所的此次联合调解,是天门市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深度融入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缩影。通过主动发现、快速介入、依法调解、情感沟通,不仅有效预防了矛盾激化可能引发的次生风险,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更让社区矫正对象在依法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感受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增强了其尊法守法、回归社会的内在动力。这种“调解+矫正”的融合模式,实现了从单一监管向综合矫治的转变,为修复社会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结语:

社区矫正,矫行更在矫心。天门市渔薪、黄潭司法所的联动实践表明,整合基层司法行政资源,主动延伸调解服务,能够有效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化解现实困境、稳定思想情绪、重塑生活信心。未来,天门司法将继续深化这一机制,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不断丰富“矫心正行、助人新生”的实践内涵,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门、法治天门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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