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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01525 主题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天门市审计局 文 号
标 题: 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16 15:15

——2020年8月27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刘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全市经济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综合财力持续增强。2019年,我市公共财政总收入101.53亿元,同比增长14.5%。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提高至77.65%,较上年增加1.62个百分点,优于全省平均水平,收入质量明显提升。

——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重大政策的同时,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防风险,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能力。2019年,我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别占一般预算支出的10.7%、14%和19.5%,分别比上年增长28.6%、6.3%和1.4%。提高债务偿还保障力度,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财政改革继续深化。通过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跟踪指导和信息系统建设等一系列措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已落实到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转换工作平稳有序。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绩效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绩效评价质量有较大提升。

——问题整改成效较好。各单位认真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审计整改的审议意见,切实加强整改工作。截至2020年7月,相关单位上缴财政资金1164.06万元,退回或归还原渠道资金407.76万元,加快拨付各类资金6478.71万元,推进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三公”经费管理等制度8项。

一、财政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我市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15250万元,较上年增长14.5%,总支出1008677万元,较上年增长15.6%,年终结转6573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87498万元,较上年增长0.6%,总支出386950万元,较上年增长0.5%,年终结转54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20316万元,较上年增长29.2%;总支出457259万元,较上年增长24.9%,本年结余6305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605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1671万元,较上年增长26.9%,总支出1671万元,较上年增长26.9%,当年收支平衡。

经审计,我市2019年度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基本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

(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预算收入、支出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规范,存在预算安排不够严谨、内容不够细化等问题。

一是非税收入安排的部门预算不够严谨,执行率偏低。我市2019年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902个,预算金额41935.7万元,年度执行金额24191.3万元,总体执行率为58%。其中执行率低于80%的项目532个,占全部非税收入安排项目的59%。

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未细化。我市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9753万元没有对应的重点支出内容或重大投资项目清单,预算编制说明中也无相关补充说明。

三是转移支付预算安排不够合理。2019年,我市转移支付预算只占年终决算的54%,其中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只占年终决算的29.8%,预算数据与我市实际收支状况有一定差距。

2.部分土地收入延迟缴库,涉及金额1.3亿元。

市财政土地出让金缴入金库不及时,将应于2019年4月缴入金库资金1.3亿元延压至2019年12月。

3.预算刚性约束不强。

决算数据显示,2019年,我市超预算或无预算拨付33家单位财政资金37795.1万元。如:城管城维专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万元,实际列支2376万元,超预算48.5%;税收征收经费年初预算为5400万元,实际列支7541万元,超预算39.6%;追加其他支出14313.1万元。

4.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

2019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为83.4亿元(该数据为市直部门拨款数,不包括乡镇),其中上半年支出26.7亿元,下半年支出56.7亿元,预算执行呈现前低后高、进度不均衡现象。

5.存量资金清理、分配和使用不规范。

一是以前年度存量资金清理不彻底。财政部门对历年转移支付资金清理回收不到位,2019年仍有2014年至2016年转移支付资金9759.54万元在国库系统拨付使用,年末尚有结余1977.31万元。

二是已收回存量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我市2019年收回各类存量资金13044.023万元,分配使用619.20万元,剩余13130.63万元(含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结存账上。

6.出借财政资金2132.92万元。

2019年,市财政对外出借财政资金2132.92万元,其中:原市林业局187.92万元、皂市镇945万元、天门工业园1000万元。

7.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和评价结果应用不够。

目前,我市绩效评价指标主要为中央和省级财政已发布的共性指标,能体现项目效果、符合本地特色的个性指标库尚不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机制尚不够健全,评价结果未能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完全挂钩,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还不够。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共开展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及20个重点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偏低。

国库集中支付数据显示,2019年,市直60个一级单位中有36个单位预算执行率低于80%,占比60%。如: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初预算为9727.9万元,实际执行1851.56万元,执行率为19.03%;市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初预算为92955.31万元,实际执行32046.92万元,执行率为34.48%。预算执行率不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无法及时拨付使用;二是非税收入未达年初计划,依托非税收入的项目无法正常开展;三是因机构改革、项目资料未完善等原因,导致资金使用不及时。

(二)11家单位滞留、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1197.28万元。

岳口镇滞留2017年、2018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82.6万元。

实验高级中学、竟陵初级中学、蒋场镇中心学校分别滞留非税收入(主要为国有资产出租收入)175.49万元、12.72万元和3.46万元。

原市水利局滞留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189.98万元。电力排灌管理总站滞留国有资产租金收入9.84万元。

市民政局滞留国有资产租金收入7.1万元,市殡葬管理所滞留非税收入353.47万元。

蒋湖农场财政办事处滞留非税收入26万元,蒋湖农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坐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3.3万元。

市残联滞留市康复医院退回儿童矫形器具资金13.32万元未缴国库。

(三)6家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766.11万元,调整专项资金用途9011.48万元。

岳口镇2018年挪用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双代管资金800万元,用于其他支出。

胡市镇2017年至2019年挪用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双代管资金199.93万元,用于机关公用和人员支出。

净潭乡在会计服务中心列支乡政府机关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支出35.32万元。

原市水利局2016年至2018年将基建账户水利专项资金956.68万元用于机关基本支出379.18万元,拨付(或出借)给二级单位用作经费支出577.5万元。

市民政局2016年至2017年将第二次全国普查中央补助资金、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目资金31.13万元用于机关日常支出。

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至2018年将公路养护类项目、航道及港口设施养护维护和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等5类转移支付资金743.05万元用于局机关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将皂毛线、荷沙线项目贷款9011.48万元调整用于其他项目。

(四)6家单位固定资产购置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339.31万元。

天门中学2019年分散购置办公家具7.74万元,规避政府采购程序。

原市水利局勘界立桩工程、中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水政制服采购、河道采砂管理T牌制作等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255.56万元。

实验小学、竟陵初级中学、蒋湖农场、胡市镇政府购置固定资产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金额分别为37.87万元、8万元、27.25万元、2.89万元。

(五)3家单位支出票据不合规,涉及金额160.4万元。

胡市镇2018年至2019年用白条列支“厕所革命”化粪池采购支出5笔,金额144.56万元;市中医院2016年至2017年使用付款方为“个人”的发票列支加油费2.14万元;卢市镇政府用不合规票据列支工会费用、办公用品等支出13.7万元。

(六)4家单位违规收费1173.43万元。

市一医药品违规加价等不合理收费714.68万元;中医院超标准、自立项目收费411.1万元;竟陵初级中学超范围收取学生教辅资料费、军训费46.9万元;实验小学代收教辅资料费结余未退还学生0.75万元。

(七)2家单位出借财政资金332.83万元未收回。

岳口镇2016年出借企业县域调度资金200万元未收回,蒋湖农场2018年出借私营企业财政资金132.83万元未收回。

(八)11家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聘用人员工资管理不规范。一是4名聘用人员(老工勤人员)工资调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调整项目和额度不透明,奖励工资发放无相关依据;二是1名聘用人员聘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合同,仍正常发放工资。

岳口镇财政预算账往来款项余额过大未及时清理结算,涉及金额18082.99万元;镇机关车辆处置后未及时核销。

胡市镇阳光便民中心固定资产投资88.19万元未纳入账内核算,胡市镇财政所出借单位银行账户、用个人银行卡管理公款,胡市镇机关2017年度会计账簿遗失。

汪场镇机关存在白条顶抵现金29.07万元、干部借款长期未收回、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用个人银行卡管理公款、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等问题。

市农村公路管理处会计核算不规范,在结余类科目中核算支出,在行政账中列支工会类支出。

竟陵初级中学代收学生教辅资料费117.59万元未纳入学校账内核算。

卢市镇机关部分固定资产未纳入账内核算和管理,白条抵库13.76万元。

中医院以现金方式发放绩效工资、职工福利8747.9万元,银行账户收支业务2303.63万元未纳入账内核算。

市残联固定资产、存货管理不到位,账面数量与实际不符,相关资产未及时入账或核销,涉及金额199.3万元。

(九)7家单位工程管理不规范。

岳口镇部分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工程款拨付至个人名下、一人代表数个施工单位分别领取若干项目工程款等问题。

原市水利局与非依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订施工合同,部分项目在未办理结算手续情况下,直接按合同价支付工程全款。

市交通运输局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下属单位或个人施工,涉及金额696.73万元。

卢市镇、胡市镇、汪场镇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人员或村干部实施。

蒋湖农场将15个项目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施工,涉及金额2970.09万元。

(十)招商引资活动不规范。

岳口镇2017年回购企业资产过程中,超过第三方评估金额多付回购款238.74万元,垫付招商引资企业土地租金33.9万元未收回。

三、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一)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19年度,我市共收到省财政厅下达债券资金206776万元(一般债券56316万元、专项债券124940万元、再融资债券25520万元),支出179582.48万元,年末结转27193.52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

市财政2019年在债券资金中列支非公益性资本支出6093.34万元,其中:中小养殖场养殖污染治理资金3500万元、虾稻共作奖补及土地流转奖励资金2550.53万元、餐厨垃圾处置费用42.81万元。

2.经济开发区债券资金闲置未用。

2019年4月,市财政安排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债券资金5500万元,用于棚户区建设。该资金2020年元月使用2000万元,2020年7月尚有3500万元未用,资金闲置达15个月。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审计情况。

2019年,我市共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7939.85万元,拨付使用15524.86万元,年终结转2414.99万元。按资金投向,分为农村垃圾处理4948.88万元,农村环境治理4594.94万元,农村厕所革命8396.03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农村厕所革命年度计划未完成,乡镇之间进展不均衡。

2019年,省下达我市农村户厕改厕任务80035户,我市实际完成72851户,完成率91.02%。全市26个乡镇中,完成任务的乡镇有12个,未完成乡镇有14个,其中多宝、岳口任务完成率不到70%。

2.天门南河治理工程延迟完工。

天门南河治理工程计划投资300万元,2017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工期45天。因建设资金不能到位,项目部分工程暂停实施,工程款244.91万元亦未支付。直到2019年8月财政资金到位后,该项目才得以全部完成。

四、国家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情况。

重点对疫情防控资金分配使用和捐赠款物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计。截至2020年3月31日,市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9210.68万元,拨付使用9210.68万元,无结余;社会捐赠资金收入12088.08万元,支出10730.78万元,结余1357.3万元;捐赠物资收入469.2万件,安排使用400.4万件,结余68.8万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捐赠物资入库时未全面清点,致使部分不合格产品入库。

2.捐赠物资台账管理不完善,部分乡镇无实物发放与领用对账记录。

3.捐赠物资68.8万件未及时发放。

(二)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补助资金分配使用审计情况。

重点抽查了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就业创业扶持补助政策、就业见习政策落实和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65.5万元。

2019年,市就业局向竟陵街道办事处53名补贴时间超过3年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补贴资金65.5万元。

2.挪用就业补助资金60万元,用于人社局及二级单位电费。

2019年度,市就业局将就业补助资金60万元用于人社局服务大厅、信息中心及实训基地电费支出。

3.多发孵化基地房租补贴 2.85万元。

2018年至2019年,市就业局在测算孵化基地房租补贴时,测算月份数超过基地企业入驻时间,多发3家孵化基地房租补贴 2.85万元。审计期间,市就业局已将多发资金追回。

4.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标准过低,运营效果欠佳。

天门市纬度企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百奥创业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被认定为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并被给予奖补各20万元。经审计核查,天门市纬度企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百奥创业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实际入驻企业(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数量分别为15家、2家,远低于我市孵化基地认定条件。2017年、2018年,天门市纬度企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入驻企业仅为6家、14家,湖北百奥创业园股份有限公司为13家、15家,基地在孵企业数量较少,运营效果欠佳。

5.补贴发放审批程序不到位,部分申报资料无人社部门审核意见。市就业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18年至2019年,共有22份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资料审批意见栏为空,无乡镇人社中心、市就业局和市人社局签署的审核意见。

6.就业见习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是就业见习补贴未发放到位。2019年,因相关企业未能按规定提交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资料,市人才服务局暂停补贴资金发放。截至审计时,该补贴资金仍未发放到位。

二是3名见习人员身份不合规。市人才服务局提供的见习名单中,有3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符合见习生身份。

(三)2019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落实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2019年9月至10月对我市2019年第三季度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内容主要为中央和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使用、“降费”政策落实、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4家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65.74万元,用于单位日常运转或人员支出。其中: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222.28万元,市招生考试院16万元,市公安局25万元,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2.46万元。

2.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市公路局公路停车区工程进展未达预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双水双绿”示范创建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项目延期;麻洋镇康旺生态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开发项目因用地政策原因难以落地。

3.项目效益发挥不理想。电影下乡项目观众人数较少,部分农家书屋管理不善,戏曲下乡项目场次安排不均衡。

4.违规收费214万元。原市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违规收费14万元,原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依托行政职权影响力接受卓尔城(天门)投资有限公司捐赠款200万元。

5.部分协会学会管理不规范。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未与主管部门脱钩;市公安局2名退休人员违规在协会任职取酬;原市工商局、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在协会学会报销费用57.53万元、借用资金121.23万元;市招标投标协会收取非协会会员会费22.2万元。

6.2家单位拖欠民营企业建设工程款906.69万元未上报。其中天门工业园761.71万元、市公路管理局144.98万元。

(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于2019年9月至11月对我市2016至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1.贫困户饮水安全任务未完成,涉及229户517人。

2.农村饮水管网工程设计图存在缺陷,对施工指导作用不大;市饮水办管网工程库存材料偏多,涉及资金861.1万元,其中2014年以前库存材料 363.3万元;18个管网安装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

3.部分管网安装土建工程施工和设计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金额1334.61万元;市饮水办2016年和2017年工程材料采购文件均未编制采购材料的数量及招标控制价;部分管网安装土建工程违法分包,涉及金额1486.81万元;部分项目多结算工程款56.07万元,多支付设计费、监理费20万元。

4.3个水厂超标准收取用水户入户安装费17.67万元(卢市镇自来水厂4.85万元、净潭益康自来水厂10.22万元、拖市镇自来水厂2.6万元);部分自来水厂超标准、超范围收取用水户水费、基本水费、材料费100.33万元(卢市镇自来水厂18.09万元、净潭益康自来水厂7.28万元、经济开发区农村供水管理公司74.06万元、马湾镇宇飞水务有限公司0.9万元);水厂和水务公司违规向用水户收取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602.1万元。

5.挤占挪用用水户上交的入户安装费87.83万元。其中:九真镇水厂16万元、张港镇水厂29.93万元、卢市镇水厂28.24万元和皂市镇财政所13.66万元。

6.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划分及防护工作不到位。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定;以汉江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范围不足;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存在渡口码头、船舶、废品收购站、种植养殖等污染源;水源地保护区隔离网、标识牌、警示牌等防护措施设置不到位。

7.水质检测未实行全覆盖、饮用水水质检测程序不规范;部分水厂水质检测设备不全,制水工艺不符合要求,从业人员卫生证件不全,水质检测结果不达标;市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局检测中心无水质检测资质。

8.17个水厂特许经营权转让未采取招投标或者拍卖等方式确定承包经营人,也未明确上缴经营收益。

9.水源保护、水质检测机制、应急机制不健全;水厂及管网等资产产权不明晰;部分水厂水源不足,影响自来水供应;违规转让产权为政府所有的水厂3个。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共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35个,审计结算资金95689.76万元,核减造价11005.42万元,综合审减率为11.5%。其中:市一医门急诊楼主体工程送审造价34211.08万元,审计核定29602.2万元,审减4608.88万元;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一期工程送审造价14763.15万元,审计核定12862.42万元,审减1900.73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超概算投资。

市一医门急诊楼主体工程批复建筑面积为61300平方米、投资概算24000万元。该项目实际建筑面积为64187.9平方米,超出计划2887.9平方米,截止审计时已投入建设资金33721.27万元,超出概算9721.27万元。

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概算为14000万元,竣工决算总投资为16113.21万元,超出概算2113.21万元。

(二)市一医门急诊楼地源热泵中央空调工程结算不规范。

该单项工程合同价500万元,市一医2016年4月委托中介公司对该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并按结算价支付全部价款569.24万元。审计发现,该工程存在清单单价错误、多计工程价款、签证手续不规范、工程成本核算不准确、结算票据不规范等问题。

(三)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部分工程违规发包。

市妇幼保健院将总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剥离后发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涉及金额522.42万元;原招标文件中547.54万元暂列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而是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

(四)市妇幼保健院违规变更原投标报价,增加工程造价71.97万元。

市妇幼保健院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违规签署变更文件,同意施工单位在设备型号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原投标文件内的冷水机组设备价格,增加工程造价71.97万元。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规范预算编制行为,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三)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做好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工作,制止违规收费,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四)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加大对屡查屡犯问题、特别是工程领域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开拓进取、尽职担当,为加快建设“绿色天门、创新天门、活力天门”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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