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6-07491
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6年03月02日
名称
市卫健委关于印发2026年度卫生健康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02日

市卫健委关于印发2026年度卫生健康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2 16:34 来源: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卫健委关于印发2026年度

卫生健康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部署和2026年全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有关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2026年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体

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检查对象和范围

(一)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及卫生技术人员落实医疗卫生法律规范的监管。

(二)传染病防治与消毒产品。传染病防控相关主体落实传染病防控法律规范的监管;医疗机构、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毒管理法律规范的监管;医疗机构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法律规范的监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落实生物安全管理法律规范的监管;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落实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法律规范等。

(三)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等法律规范的监管;放射诊疗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落实放射诊疗等法律规范的监管。

(四)学校卫生与饮用水。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卫生法律规范的监管。

(五)公共场所卫生。宾馆、旅店、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游泳场(馆)、商场(店)等公共场所落实卫生法律规范的监管。

  三、行政执法检查方式

(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上级部门部署及本级年度计划,运用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计划、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专项检查:针对社会关注热点、重点风险领域、突出问题、重大活动保障及上级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或专项监督检查。

(三)联合检查:加强与市场监管、教育、医保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四)线索核查:对来自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其他部门移送等渠道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依法进行核查处置。

(五)其他检查:尽量减少非必要检查。

   四、时间安排

本年度监督执法工作将严格遵循“双随机”抽查计划确定的时间节点有序开展,以此为主线统筹安排全年各项监督检查任务。在确保“双随机”抽查任务按期完成的基础上,将结合季节特点、社会关注热点、风险监测结果及上级工作部署,灵活穿插、合理安排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与线索核查等监督工作,实现不同监督方式在时间与任务上的协同互补。

五、工作要求

(一)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过程中,可以整合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监督抽查的严肃性。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工作要与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相结合,对抽取的单位应当采取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检查。综合评价结果要通报给委机关主管科室,将评价结果纳入日常管理措施中,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评审等工作相衔接。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有效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监督执法适用随机抽查的,应当采取双随机方式。要积极推进通过手持执法终端、全过程执法记录设备等,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

(四)要做好信息录入工作,所有监督抽查信息要及时录入国家、省信息平台,并及时公示监督抽查结果。

                                      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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