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法有温度 包容监管促规范——市卫健委扎实推进“首违不罚”工作
今年以来,市卫生健康委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行“首违不罚”清单,坚持罚教并举,优化卫健领域营商环境。2026年5月,执法检查发现我市某酒店未按规定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该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应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处罚,经核查该企业属于初次违法、情节轻微,无危害后果,符合《湖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和初次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中的规定,我委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并责令整改。该酒店迅速委托第三方检测,完成整改。
我委摒弃“以罚代管”,对清单内轻微首违行为以劝导教育、督促整改为主,给予市场主体容错空间。2026年以来,共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13件,实现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