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8·6”一般触电事故通报
2024年8月6日9时40分左右,某养殖有限公司天门分公司在进行消毒池电葫芦电源线安装作业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25万元。
2024年8月15日,天门市人民政府批复成立了天门市“8·6”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机关派员参与,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某养殖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致电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 ;未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力,进行消毒池电葫芦电源线安装时,未落实监护制度,未发现和制止员工违规带电作业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后续由市应急管理局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进行行政处罚,深圳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安全管理职责,未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派遣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对派遣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后续由深圳市人社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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