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00372
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01日
名称
天自然资规执罚字〔2023〕18号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1日

天自然资规执罚字〔2023〕18号

发布时间:2023-12-01 09:00 来源: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处罚机关
1天门市麻洋镇麻洋村村民委员会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刘建平429006********271X天自然资规执罚字〔2023〕18号非法占地非法转让经查,郭洪成在任职村书记期间以天门市麻洋镇村民委员会名义向李建武和方小刚夫妻、郭云波、董新民3户非法转让3个宅基地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非法转让土地。3户受让人不仅支付非法转让土地的价款,且已建成住宅并投入使用,已经实际接收、占有、控制土地,构成非法转让土地的受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关于违法转让类案件查处注意事项2:“对违法转让土地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针对转让双方,处罚种类应当区别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时,“没收违法所得适用于转让方”,“拆除或者没收地上建筑物适用于受让方”,“可以并处罚款”适用于转让双方”的规定。1、责令该单位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246.33平方米耕地退还给天门经济开发区凡店社区。
2、限该单位在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246.33平方米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对该单位非法占用的246.33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合计24633元。
4.82023/11/302024/5/30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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