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3115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蒋湖农场
发文日期
2011年08月02日
名称
关于印发《规范和完善“两田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号
蒋农发[2011]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1年08月31日

关于印发《规范和完善“两田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31 17:37

各分场、场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场“两田”分离、商品田先交钱后种田工作,总场拟定了《规范和完善“两田制”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稳步、有序地做好“两田”分离工作。

  湖北省国营蒋湖农场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规范和完善“两田制”的指导意见

  为了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国营农场土地承包施行“两田制”、商品田先交钱后种田的意见,规范和完善我场土地发包秩序,推动耕地有序流转和合理集中,促进农场经济发展,保障农场和农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两田制”的政策规定,以市场为导向,切实做好商品田有序、公开、公正的发包和合理流转,兼顾农场、农工的利益,稳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两田分离”,先交钱后种田的政策不动摇的原则。

  2、坚持农场与个人、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坚持维护稳定与依法行政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统一政策,统一运作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

  三、土地管理

  1、严格执行《土地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法》切实保护好本辖区内的土地完整,依法管理、保护、使用耕地。

  2、本辖区内土地使用发生变化和改变用途的(如建房、养殖用地、临时建筑等)必须依法覆行申报,审批手续,违章建筑必须依法拆除。

  四、耕地发包管理

  1、责任田分配对象和标准执行2004年10号文件的规定,不再调整和分配责任田。凡已退休、退职、干部和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已毕业的非农业户口的大中专学生,原分配责任田的应予收回。

  2、责任田要相对集中连片,并预留一定比例的机动田。

  3、责任田一经确定六年不变,实行总量控制,期间发生的自然增减人口的变化各生产队自求平衡。

  4、商品田的经营权发包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确定价格,公开发包,坚持先交钱后种田的运作方式,鼓励和支持联户连片承包,倡导以富带贫,以强带弱的方式组建农业合作社。

  5、参与商品田经营权招租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按时完成当年的责任田,商品田提留;(2)按时完成养老保险费私投;(3)具有种田技能和相应的经济实力;(4)覆行职工义务;(5)历年欠账必须按比例偿还3000元以下的必须还清,3000元以上的最低偿还3000元,具体还款标准由分场视不同情况确定。

  6、各分场要精心组织,细致工作,切实做好商品田发包工作,对干扰破坏,扰乱正常工作秩序,强占耕地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五、组织实施

  1、宣传发动  7月10日—7月20日

  2、组建专班  7月20日—7月25日

  3、统计调查、摸清情况制定方案和细则  7月18日-8月15日

  4、入户座谈,分类座谈,武装骨干、统一思想  7月25日—8月25日

  5、确定分田对象,完成提留、养老保险、历欠的收取,启动分田  8月21日—11月20日

  6、财务部门核定和拨付分场两田分离工作经费  9月1日—9月10日

  7、总结  11月21日—12月30日

  六、组织领导

  成立“两田分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胜雄

  副组长:胡玉宝  雷新辉

  成   员:曹供应  赵秀云  徐献民  曲振德  黎云瑞  刘少进  易华金  万俊常  王运喜

  下设办公室主任曹供应(兼)。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