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3-0875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发文日期 | 2023年03月10日 |
标 题: | 天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28第2项整改措施)整改情况的公示 | 文 号: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10日 |
根据《中共天门市委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天文〔2022〕19号)要求,我市开展了天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我市拟销号的省序号第28项问题第2项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天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馈。反馈电话:0728-5221099;反馈邮箱:tmsjxjzhk@163.com。
附件:天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28第2项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公示清单
天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0日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