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1730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07日
名称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7日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07 10:14 来源: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为切实做好2023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天政办函〔2023〕6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确责、履责、问责”的工作要求,认真办好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回应民生关切,努力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我市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贡献力量。

  二、办理内容

  1.人大建议(共8件):11号、64号、104号、105号、106号、107号、108号、109号。

  2.政协提案(共16件):7号、61号、63号、65号、81号、82号、83号、85号、86号、92号、93号、94号、106号、112号、127号、143号。

  3.2022年续办件(共3件):人大建议79号、120号,闭会期间建议2022年10号。

  三、工作步骤

  1.传达精神,形成共识(3月7日—3月1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认真传达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交办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2.成立专班,明确任务(3月14日—3月31日)。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专班,将承办的建议、提案分解到相关单位(科室),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下,局属各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具体承办、落实。

  3.见面沟通,认真办理(4月1日—7月31日)。各责任科室、责任单位针对建议、提案具体内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承办单位与建议代表、提案委员逐一见面,了解代表、委员的目的;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办理进展,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逐一认真办理,并适时向建议代表、提案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各科室、各单位要严格按要求逐项落实,做好重点提案(政协提案63号《关于加强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 助力创建文明城市的建议》)办理的宣传工作,切忌走过场、搞虚招。

  4.及时回复,保证时效(8月1日—9月20日)。各承办单位、责任科室整理汇总承办资料,并形成文字材料;各单位统一按照规范格式将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回复到局办公室(8月13日前回复人大建议,9月15日前回复政协提案);然后由局办公室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回复,并将办理情况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是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的起势之年,做好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意义重大。市城管执法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科室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进一步明确任务,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统筹安排,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分析建议和提案内容,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互动,实行“开门办理”“登门走访”,做到“办前有沟通、办中有联系、办后有反馈”,确保建议、提案见面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3.加强办理,提高质量。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克服困难、立足全面、创造条件,尽力解决代表和委员反映的问题和建议,使办理过程成为解决问题、为民服务、促进工作、提升水平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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