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赵欣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市路灯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这是一件会办件。针对此建议,我局开展了以下工作:
1.加强亮化路灯设施管理。严格落实昼夜巡查、维修维护制度,坚持巡查全天候、维修全闭环,维护全覆盖,确保路灯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同时,随季节、天气变化适时调整路灯开、关灯时间,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2.主动对接移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市亮化路灯工程联合验收方案》,及时组织验收专班对申请移交亮化路灯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纳入我局日常管理维护。东江大道东延路灯工程由市国投集团于2019年3月开工分段建设,2022年10月全部竣工,经市国投集团申请,专班联合验收已于今年5月24日向我局完成移交工作,纳入统一管理,现运行正常。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与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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