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系统内控机制建设 防范资金管理风险
为保障大财政体系建设顺利推进,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内控建设,天门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切实防范资金管理风险。
严格财政账户管理。一是建立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常态化年检机制。定期核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账户数量,要求预算单位参照年检要求,确保账实相符、全面准确,从源头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二是加强乡镇财政所账户管理。1个乡镇财政所只允许设立1个零余额账户、1个代管资金专户和1个代发代缴账户,乡镇财政所账户开设应报经市财政部门审批。
加强支付流程管控。一是规范岗位分设管理。按“岗位分设、相互牵制”的原则,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和国库支付中心按职责分工设置权限,确保资金审批业务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避免发生风险。二是压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资金拨付严格执行“线上+线下”双审批制,线上各环节执行以线下流程审批单为准,线上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规范流程进行,线下按照审批单严格履行签批手续。三是乡镇代管资金专户对不同性质的代管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乡镇财管所必须经乡镇政府或其指定单位审核后,才能办理相关支付事宜。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执行财政内控“十个严禁”。严禁财政部门在未履行报批程序情况下私设财政专户;严禁乡镇财政所未经财政部门批准私设账户;严禁未经省财政允许在金库内随意开设子账户;严禁将库款随意拨入除保工资专户之外的金库子账户或其他财政专户单独存放;严禁会计和出纳、初审和复审岗由同一人担任;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外借、转让财政数字证书(U-KEY)和实体印章;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严禁通过网银、手工开支票、手机APP等除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外的方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严禁“未支付、先清算”“逾期清算”等违规行为;严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员进行业务操作。
加强内控监督检查。一是把集中开展内控检查作为年度内控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由局领导挂帅,抽调全局精干力量参加,重点围绕财政厅工作要求落实情况、重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财务会计质量和科室运行等开展内控检查。二是每年对乡镇财政所内控工作检查实现全覆盖。按照乡镇自查、市局复查的程序,结合巡察、审计反馈问题,组织对乡镇财政所内控工作进行考评。逐步完善排查隐患、查找不足、通报问题、督促整改的内控工作链条,实现闭环管理。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一是重点关注关键岗位。跟踪监督涉及资金支付的岗位,确保该岗位工作人员在3~5年内进行了轮岗,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应采取定期谈心谈话和不定期内部审计等约束措施。二是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把廉洁教育有机融入日常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和业务学习中,积极组织群众参观廉洁教育基地等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通过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该局将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为加快打造“一城四基地”、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增势赋能。
(天门市财政局开展内控制度专题学习)
(天门市财政局联合天门市总工会开展内控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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