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2019年统筹使用财政资金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市政府有关部门:
《天门市2019年统筹使用财政资金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
天门市2019年统筹使用财政资金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财政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鄂政办发〔2015〕6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的指导意见》(鄂财农发〔2017〕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天门市2019年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方案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2019年统筹资金规模由年初305000万元调整为305359万元,调增359万元,具体安排为:
(一)精准扶贫。以11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为主战场,兼顾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及项目建设,统筹交通、民政、水利和湖泊、扶贫、教育等部门财政资金51916万元。
(二)乡村振兴和“四化同步”。统筹农业农村、水利和湖泊、商务、财政等部门财政资金165357万元。
(三)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统筹各类财政资金67586万元。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各类财政资金20500万元。
二、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使用财政资金调整方案是由市财政局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度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决定的,各乡镇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调整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上下齐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完善机制,严格考核。市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督办会,研究解决财政资金统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市审计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统筹使用的财政资金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市财政局要建立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绩效考评机制,年终严格考核结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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