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财政局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公告
(第25160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5〕23号)要求,2025年7月21日至7月29日,天门市财政监督局检查组对天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天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其管理的民间组织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使用不规范发票或附件报销打印费、办公费合计1470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主体发生转移,未使用公务卡及时结算会议费2800元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已依法下达财政检查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改正。截至目前,天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其管理的民间组织相关问题正在整改中。
特此公告。
天门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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