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财政局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公告
(第2617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6〕3号)要求,2026年7月29日至8月17日,天门市财政监督局检查组对天门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天门市应急管理局存在支出附件不规范,使用不规范发票或附件报账,未严格执行公务出差管理制度,超标准报销伙食补助200元,未严格执行商务接待费管理规定,固定资产调拨及入账手续不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已依法下达财政检查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改正,并追回超标准支出的资金200元上缴财政。截至目前,天门市应急管理局相关问题正在整改中。
特此公告。
天门市财政局
2026年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