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 / 市公安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信息
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2324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文 号
标 题: 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服务发展“四百双争”活动实施方案
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服务发展“四百双争”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5-07 00:00
  为贯彻落实市全市“四百双争”活动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市“四百双争”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全市服务企业“百日亲商争进位争一流”活动实施方案》《全市招商引资“百日竞赛争进位争一流”活动实施方案》《全市项目建设“百日会战争进位争一流”活动实施方案》《全市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百日整治争进位争一流”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四百双争”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公安局决定,从今年5月开始,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发展“四百双争”活动。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市三级干部大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优环境、强服务、正作风、抓落实、促发展”这一主题,着力解决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局民警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为天门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服务企业“百日亲商争进位争一流”
  1.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承接省级下放的审核事项,清理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对以各种形式变相设置的审批事项加大清理和查处力度。(责任单位:治安支队、交警支队、禁毒支队、出入境支队、网安支队、内保支队、消防大队)
  2.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叠加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等繁琐环节和手续,精简办事证明材料。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证明要制定事项通用清单。(责任单位:治安支队、交警支队、禁毒支队、出入境支队、网安支队、内保支队、消防大队)
  3.创新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市局《深化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十三条措施》,继续完善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简化注销程序,6月底,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环节要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治安支队、各派出所)
  (二)干部作风“百日整治争进位争一流”
  1.整治范围
  全市公安机关在职在编的民警、职工和辅警。
  2.整治内容
  (1)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市局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警令畅通,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我行我素、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2)整治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坚持对上班纪律、会议纪律执行常态化督察。重点督察:有无值班制度不落实,主要领导不带班,值班人员脱岗,手机无故关机、不接听电话;有无不按规定着装,办公室环境脏乱差;有无不遵守会议纪律,无故缺席代会;有无工作日走读跑读,工作存在“庸、懒、散”等问题。
  (3)整治执法粗疏,违规办案的问题。有无接警不出警,处警不规范、不及时,受案不回告,现场不勘查,出警不按规定着装和携带单警装备、执法仪的问题;有无执法程序不合法,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随意执法的问题;有无滥用职权,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有无大案小办、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以保代处、随意变更强制措施等问题。
  (4)整治“四风”不止,贪污腐败的问题。工作中有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有无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文山会海、照抄照搬等问题;有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红包”、接受吃请娱乐,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财物、报销个人费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有无公车私用,将警车用于外出旅游、接送子女、婚丧嫁娶等问题;有无违规停车,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或禁停路段等问题;有无不遵守交通规则,开霸王车、特权车等问题。
  (5)整治违反“禁令”,违纪违法的问题。有无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工作时间饮酒,携带枪支、警械和秘密文件时饮酒,着警服在公共场所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等问题;有无聚众赌博、参与赌博的行为;有无吸食K粉、麻果、摇头丸等毒品的行为;有无作风不检点、交友不慎、追求低级趣味的问题;有无为黄赌毒违法犯罪提供保护的问题。
  (6)整治财务混乱,乱收滥支的问题。有无票款不同步、截留收入、资金体外运行;有无收入不按规定和程序入帐,随意变更收入渠道和结构;有无财务具结不力,存在隐形债务;有无大吃大喝、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问题。
  (三)窗口服务“百日整顿争进位争一流”
  1.整顿范围
  窗口警种包括各派出所户籍室、“110”接警服务窗口、出入境管理支队、信访科、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及信息处罚中心、消防大队行政审批窗口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社会,接待和服务群众的公安窗口单位。
  2.整顿内容
  (1)服务方式陈旧的问题。重点整顿仍然沿用传统的工作方法,服务手段落后,服务措施跟不上、便民措施落实不力的问题。
  (2)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整顿对公民求助、证件办理不重视、不理睬,没有真正做到急事急办、要事快办、特事特办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需要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解决的问题,绕来绕去,没人负责办理的现象。
  (3)办事流程复杂的问题。重点整顿在履行职责和服务事项中,警务不公开,工作流程不公开,收费项目、标准不公开,收费不出具票据,吃拿卡要,暗箱操作等问题;各项业务事项未按照办事流程进行办理等问题;不认真执行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公开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故意刁难、无故拖延等问题;
  (4)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重点整顿对待群众态度冷淡、语言生硬、服务不热情等问题;工作期间无故迟到、早退、串岗脱岗,业务窗口无人受理服务事项等问题;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等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以及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冷、硬、横、推”等问题。
  (四)环境优化“百日会战争进位争一流”
  1.会战内容
  (1)对“村霸”及宗族势力开展专项打击。对“村霸”和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运、强买强卖以及寻衅滋事、堵门堵路、阻碍施工、敲诈勒索等违纪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打击。
  (2)对重点建设项目周边突出矛盾及群体性事件苗头进行集中排查处理,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青苗补偿、环境影响等诱因造成的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
  (3)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客商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重点打击盗窃、经济诈骗、涉企侵财犯罪。
  (4)严格落实服务改革发展“九个严禁”的要求,营造优良司法环境。
  2.会战措施
  各派出所要对辖区所有企业、在建项目工地开展一次大排查,对排查出的涉企治安乱点和治安、刑事案件线索逐条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明确重点单位、重点问题、重点刑嫌对象。根据排查摸底掌握的情况,集中力量化解一批涉企矛盾纠纷,侦破一批涉企案件,打击一批阻碍破坏经济发展人员。
  (1)及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涉企矛盾纠纷,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局汇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稳控化解工作,严防发生群体性事件。
  (2)快侦快破现行涉企案件。对现行涉企案件,要坚持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抢占破案和抓捕先机,迅速破案。
  (3)挂牌督办重点涉企案件。对涉恶涉霸、侵害企业利益等影响大、危害严重、企业业主反映强烈的涉企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领导包案,限期破案。
  (4)全力攻坚积隐案件。对未破积案,要认真分析案件案情,通过案件串并、区域协作、合成侦查等措施,力争侦破一批未破积案;
  (5)大力缉捕涉企逃犯。要对历年涉企犯罪在逃人员进行清理,并列为重点追逃对象,迅速开展追逃工作。对专项整治中新增的追逃对象,要落实追逃措施和责任,力争全部抓获归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局成立“四百双争”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长王军辉任组长,政委丁明辉任副组长,其它局党委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组,纪检组负责人张汉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四百双争”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各单位也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专班,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目标,狠抓工作任务落实。
  (二)严格督导。督察支队要对各单位服务企业、工作纪律、执法办案、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及时查纠问题。同时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实行群众有奖举报机制,对群众反映问题,一查到底,查证属实的给予100元至500元奖励。
  (三)认真整改。各单位要对照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注重收集整理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到眼前问题马上改、长远问题逐步改、个别问题着力改、普遍问题系统改。
  (四)广泛宣传。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采取专版、专栏、横幅、标语等形式,加大对“四百双争”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通报查处顶风违纪典型案例,引导广大民警掀起学先进、找差距、促赶超的热潮,在全局营造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浓厚氛围。
  (五)严肃问责。各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抓好本单位“四百双争”活动的落实。对活动开展不力、成效不佳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顶风违纪、履责不力的予以责任追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