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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3310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公安局 文 号
标 题: 线上就能办“收养登记”啦,快来看看怎么申请吧!
线上就能办“收养登记”啦,快来看看怎么申请吧!
发布时间:2021-07-21 17:17


先来看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吧




一、【全省】合法收养登记户口



办理条件:依法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尚未登记户口的随养父母登记户口。


注:2013年5月14日前,公民个人捡拾弃婴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



二、【全省】社会福利机构登记户口


办理条件:对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弃婴(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应向其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登记户口。



快来和蜀黍一起看看该怎么办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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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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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并注册登录“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然后点击菜单栏左下角的【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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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页点击查看更多然后选择【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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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准备办理的事项,点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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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开始填写申报信息完成附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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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选择办理方式提交确认


1.窗口办理

选择窗口办理仍需在预审核后前往派出所




2.邮递服务

选择邮递服务则需添加地址(只需添加一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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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之后在个人中心中即可查看我的办件进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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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脑上也可以办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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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端


网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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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点击户政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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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收养





找到【全省】合法收养登记户口,点击网上申报




之后在线上提交材料,点击上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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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搜索福利机构,找到【全省】社会福利机构登记户口





然后完成资料填写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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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选择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

预审通过后,您还需前往办理窗口提交材料进行办理。



2邮递服务

办理中的办事材料及所办理的证件全程邮寄,无需前往窗口。




注意正确填写收货地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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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之后在个人中心-我的办件中就可以查看您的办理进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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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很方便

提交之后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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