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就能办“收养登记”啦,快来看看怎么申请吧!
先来看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吧
一、【全省】合法收养登记户口
办理条件:依法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尚未登记户口的随养父母登记户口。
注:2013年5月14日前,公民个人捡拾弃婴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
二、【全省】社会福利机构登记户口
办理条件:对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弃婴(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应向其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登记户口。
快来和蜀黍一起看看该怎么办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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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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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并注册登录“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然后点击菜单栏左下角的【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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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页点击查看更多,然后选择【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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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准备办理的事项,点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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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开始填写申报信息,完成附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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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选择办理方式、提交确认
1.窗口办理
选择窗口办理仍需在预审核后前往派出所
2.邮递服务
选择邮递服务则需添加地址(只需添加一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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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之后在个人中心中即可查看我的办件进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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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脑上也可以办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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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端
网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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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点击户政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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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收养
找到【全省】合法收养登记户口,点击网上申报
之后在线上提交材料,点击上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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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搜索福利机构,找到【全省】社会福利机构登记户口
然后完成资料填写和上传
04
最后选择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
预审通过后,您还需前往办理窗口提交材料进行办理。
2邮递服务
办理中的办事材料及所办理的证件全程邮寄,无需前往窗口。
注意正确填写收货地址及联系方式哦
确认之后在个人中心-我的办件中就可以查看您的办理进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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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很方便
提交之后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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