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35550
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平安天门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10日
名称
新生儿落户详细办理流程,可全程网办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0日

新生儿落户详细办理流程,可全程网办

发布时间:2021-08-10 18:37 来源:平安天门

疫情防控期间

怎么为孩子上户口呢?

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看一下,少跑腿!


    办理流程指引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填写出生登记表。

2、上传所需审核的资料。

3、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4、审批完成后可以通过邮寄或到户政窗口领取办结件。

网上办理网址

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

2、审核。入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审核后,符合办理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3、办理入户。

线下办理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需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到窗口办理前,提前准备好健康码和14天行程卡


    办理资料详解

办理范围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所生育的小孩。



办理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所生育的小孩,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父母离婚的小孩跟随抚养权属方(或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登记入户。



所需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申报户口登记表》。

[2]小孩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非婚生育的,提供父或母一方)。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属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军人职工证、义务兵证、文职人员证、文职干部证之一以及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与其他证件资料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队证明。父母离婚的,只需提供入户方的身份证件和户口簿。

[3]小孩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经抚养权属方同意跟随另一方入户的,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属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4]出生医学证明。

[5]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共同签署《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

说明:

1、为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证件残损、不全、污损或信息资料不全的,应到原发证机关换证或出具证明。各种证明材料之间项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不一致等),应更改证件或出具变更证明或补充证明。 

2、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的,须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3、如材料存疑或本单未列明的其他情况,请按民警告知给予配合。


表格名称  

《申报户口登记表》下载网址(单面A4打印):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搜索相应办理事项后在申请材料中下载。


办理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特殊情况需要调查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