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11137
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天门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名称
出生登记办事指南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出生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5-10 15:07 来源:天门市公安局

●受理部门:派出所

●办理条件:辖区内公民生育子女未登记户口

●办理流程:持相关证件到派出所办理

●所需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亲户口簿、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结婚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