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17530
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天门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20日
名称
收养、入籍等登记办事指南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0日

收养、入籍等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7-20 10:47 来源:天门市公安局

●受理部门:

    派出所

●办理条件:

    辖区内公民收养子女未登记户口

●办理流程:

    持相关证件到派出所办理

●所需材料:

1、《收养证》(审核原件留存副页)

2、父母亲户口簿(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结婚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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