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类证明开具“全程网办”业务办理指南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部署要求,省厅于2024年6月25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户籍类证明开具“全程网办”工作。
一、办理对象
具有湖北省户籍的居民。
二、办理条件
居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民本人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对符合出具证明条件的,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据实出具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临时身份证明。
三、所需资料
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流程
五、领取方式
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生成证明文件,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免费。
七、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八、系统操作步骤(以“曾经同户人员亲属关系证明”为例)
当事人通过手机支付宝搜索“湖北公安”,进入“湖北公安小程序”,或者微信公众号进入“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图:
(支付宝端入口)
(微信端入口)
自此,曾经同户人员亲属关系证明“全程网办”业务申请完成,群众只需在公安机关审核后再次登录申请的平台自行打印即可。户口迁移证明、注销户口证明的办理流程与上述“曾经同户人员亲属关系证明”办理流程一致,参照前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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