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15414
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天门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5月16日
名称
毕业生落户“一件事”操作指引流程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6日

毕业生落户“一件事”操作指引流程

发布时间:2025-05-16 10:44 来源:天门市政务改革协调科

还在为

档案、落户、就业登记焦头烂额?

别担心!

“毕业生落户‘一件事’”来帮您!

一站式服务,让您轻松搞定毕业大事!

毕业生落户“一件事”
操作流程指引

(1)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登录个人账号后,返回首页找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进入后可在“高效办成一件事”页面上方搜索毕业生落户“一件事”或者在页面中间省重点主题处滑动找到毕业生落户“一件事”。

   

①搜索找主题

   

②滑动找主题

   


(2)点击毕业生落户“一件事”,主题后方有办事解读和立即办理按钮,点击“立即办理”按钮进入申办页面。



按照实际办理需求勾选办事地点,点击确认按钮进入“申报须知页面”

   

仔细阅读申报须知后勾选“我已阅”,点击“进入填报”


(3)进入“情形引导”页面,可以按照需求自由选择“毕业生落户或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两项业务,此处以点击毕业生落户为例按照实际情形组合办事场景。

   

办事导引勾选完成后点击“网上办理”进入条件预检页面,条件预检通过方可进入下一步填表页面。


(4)在填表页面按照提示完成信息填写就可点击“下一步”进入材料提交页面。

①如果导引页面勾选了“需要办理个人就业登记和户口迁移审批”,只用填写毕业、就业相关信息,勾选户口迁移公安机关,其中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性别、民族、常住地址为“免填写”字段通过数据共享自动获取填充。

  

②如果导引页面只勾选了“需要办理个人就业登记”,只用填写毕业、就业相关信息,其中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性别、民族、常住地址为“免填写”字段通过数据共享自动获取填充。

   

③如果导引页面只勾选了“户口迁移审批”,只用勾选公安机关,其中手机号码,姓名、身份证号为“免填写”字段通过数据共享自动获取填充。


(5)在材料提交页面按照提示上传办事材料,点击“提交”按钮就完成了办件申请了,办件结果可在个人中心查看。

①如果导引页面勾选了“需要办理个人就业登记和户口迁移审批”此处需要上传湖北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申报户口登记表(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历认证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户口迁移证(省外)或者电子迁移证(省内)5项材料,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为电子证明调用“免提交”。

   

②如果导引页面只勾选了“需要办理个人就业登记”此处需要上传湖北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材料,身份证为电子证明调用“免提交”。

   

③如果导引页面只勾选了“户口迁移审批”此处需要上传申报户口登记表(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历认证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户口迁移证(省外)或者电子迁移证(省内)4项材料,居民户口簿为电子证明调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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