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交警公布6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12-24 11:51 来源:天门市公安局

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近日

天门交警公布了6起

电动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大家一起来看

案例一

2025年11月9日6时45分,胡某未戴头盔驾驶安装遮阳篷的二轮电动车沿竟陵街道华侨大道由西向东行驶到西湖路口时闯红灯,与刘某驾驶的小车沿华侨大道由东向西在路口左转弯时相撞,致胡某受伤,两车受损,该事故中胡某闯红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案例二

2025年11月15日11时37分,李某驾驶小轿车沿竟陵街道文学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三眼井路段时,与王某未戴头盔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由北向南驶入文学泉路时相撞,致王某受伤,两车受损。该事故王某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案例三

2025年11月17日7时23分,陈某未戴头盔无证驾驶安装遮阳篷的电动三轮车沿侯口街道状元路由南向北闯红灯驶入南洋大道路口,与徐某驾驶的小车沿南洋大道由东向西抢黄灯驶入路口时相撞,致陈某受伤,两车受损,该事故中陈某闯红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徐某抢黄灯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案例四

2025年11月19日12时21分,周某未戴头盔驾驶二轮电动车沿竟陵街道百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四牌楼路口时,与彭某驾驶的小轿车沿四牌楼路由东向西驶入路口时相撞,致周某受伤,两车受损,该事故中周某在无交警指挥、无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未让右方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案例五

2025年11月19日17时45分,毛某驾驶小车沿S213省道由南向北行驶到艾台加油站时,与在加油站由西向东驶入道路的史某未戴头盔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致史某受伤,两车受损,该事故史某未让直行车辆先行驶入道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案例六

2025年11月24日7时45分,何某未戴头盔驾驶二轮电动车沿汇侨大道由西向东逆行至官侨路口时,与肖某未戴头盔驾驶二轮电动车沿官侨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路口时相撞,致何某受伤,二车受损,该事故中何某逆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天门交警温馨提示

请摩电驾乘人员

正确佩戴头盔

自觉拆除遮阳篷伞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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