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我在岗】竟陵派出所严打“涉黄小广告”

发布时间:2025-10-09 09:58 来源:天门市公安局

近日,竟陵派出所接连接到多名群众反映:辖区多条道路及小区周边车辆的后视镜上,频繁出现低俗涉黄小广告,不仅污染市容环境,更暗藏诈骗风险,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对此,竟陵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专项打击,一方面加密重点区域夜间巡逻频次,另一方面依托大数据分析溯源,快速锁定嫌疑人员活动轨迹,坚决遏制此类违法行为蔓延。

9月30日凌晨,民警根据前期研判的线索,在城区某路段巡查时,发现两名男子行迹可疑,疑似正在张贴涉黄小广告。见到民警身影,二人随即驾车逃跑。经过进一步研判,民警明确嫌疑人身份,并得知其逃匿到麻洋镇。当日中午,在麻洋派出所的支持下,成功将逃跑的二人抓获。

目前,二人因传播淫秽信息已被竟陵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这是今年以来该所查处的又一起涉黄小广告现行案件。

今年以来,竟陵派出所始终保持对“涉黄涉诈小广告”违法犯罪的严查严打态度,累计查处以张贴涉黄涉诈小广告方式传播淫秽信息案件7起,依法行政拘留违法人员11名。




民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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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警惕“涉黄 +诈骗”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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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看似“提供特殊服务”的小广告,实则是电信网络诈骗的“引流陷阱”——市民一旦扫码或点击链接,便会被诱导下载涉诈 APP,一步步落入诈骗分子圈套。具体套路如下:

(一)“涉黄+刷单”:色情诱导的诈骗陷阱

骗子以“同城约炮”为诱饵广撒网,吸引受害人下载虚假 APP后,再以“完成刷单任务即可免费约炮”为噱头诱导操作。该套路与传统兼职刷单诈骗模式一致,仅新增色诱元素增强迷惑性,不少市民因贪色、贪利心理上当受骗。

(二)“涉黄+赌博”:高额损失的诈骗陷阱

此类小广告宣称“押大小包赚不亏,还能换取美女免费上门机会”,诱骗受害人下载赌博 APP 参与投注。相较于刷单诈骗,赌博诈骗涉案金额往往更高——受害人在“短期盈利”的幻觉中不断追加资金,最终陷入“投入越多、亏损越大”的困境,直至血本无归。

(三)“涉黄+裸聊”:隐私胁迫的诈骗陷阱

诈骗分子通过小广告诱导受害人下载恶意 APP,借机获取手机权限、窃取通讯录等私人信息。随后利用受害人寻求刺激的心理发起视频裸聊,并暗中录屏;待掌握不雅视频后,以“发送给通讯录好友”相威胁,对受害人实施敲诈勒索,逼迫其转账“消灾”。


02
共同织密反诈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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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郑重提醒广大市民:

1、切勿轻信违法小广告中的“色诱福利”,此类信息均为诈骗陷阱,不存在所谓“特殊服务”;

2、坚决不扫描不明二维码、不点击可疑链接,避免手机被植入恶意程序,导致隐私泄露或财产损失;

3、一旦参与此类活动,不仅可能面临“人财两空”的结局,还可能因涉及违法活动留下法律污点,影响个人及家庭!

涉黄小广告的治理离不开市民的支持与参与,若发现有人张贴涉黄涉诈小广告,或自身遭遇相关诈骗,请立即拨打 110报警。公安机关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全力打击违法犯罪,守护辖区平安。您的及时举报,将为我们快速阻断诈骗链条、净化生活环境提供重要助力。

03
这些法律责任要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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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误以为“贴小广告只是不文明行为”,实则已触犯法律,需承担明确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刑事责任

若小广告包含招嫖信息,且协助促成卖淫嫖娼活动,可能构成“介绍卖淫罪”,面临刑事处罚;

广告内容或链接含淫秽物品,传播范围达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为诈骗活动引流、提供帮助的,还可能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被认定为诈骗罪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净化辖区治安环境

需要警民同心协力

竟陵派出所将继续加大巡查打击力度

坚决铲除涉黄涉诈小广告滋生的土壤

也呼吁广大市民

主动抵制、积极举报

共同筑牢平安家园的防护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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