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交警开展未佩戴安全头盔人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5-11-03 09:09 来源:天门市公安局
为提升群众
对佩戴安全头盔重要性的认识
有效预防和减少
道路交通事故伤害
10月30日
天门交警组织未佩戴头盔的
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
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学习活动中,交警首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的明确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了不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

随后,活动现场播放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片中一幕幕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而导致伤亡加重的真实交通事故案例,以最直观、最震撼的方式,揭示了小小头盔在关键时刻的“保命”作用。现场参与者神情专注,不时发出惋惜之声,深刻认识到“戴不戴头盔,结局天差地别”。最后,参加学习的市民签署了交通安全出行承诺书。

“以前总觉得麻烦,路程短就不戴了。看了这些视频,我才知道危险随时可能发生,以后再也不抱侥幸心理了。”一位参加学习的市民在会后感慨道。

“接下来,我们会持续加大宣传劝导力度,依法查处未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既做好‘教育引导’,也抓好‘刚性约束’,推动安全出行习惯养成。”天门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常态化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促使市民绷紧心中安全弦,筑牢出行路上防护墙,真正让佩戴安全头盔成为每位市民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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