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天门市公安局编制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28-5352019)。
一、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和《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主要工作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市局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切实抓好责任落实,稳步推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强化监督检查。
市局政府信息发布实行保密审查责任制,由单位主要领导终审把关,对公开上网文件中敏感字眼、内容也逐字筛选,确保不出现敏感词语,实现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拓展公开渠道。
充分发挥“平安天门网”作为政府信息发布主平台作用,不断加强网站建设,稳步推进天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建设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推进有力。通过“中国天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安天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广播、电视、报刊等便于公众广泛知晓的方式,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017年度市公安局在“中国天门”市政府门户网站168条、在“平安天门”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178余条,微博147余条,“平安天门”网站访问量达189万余人次,通过中央、省级等媒体刊发报道326余篇(条)。根据省公安厅要求,在湖北网上公安局主动公开各类办牌办证信息以及收费依据132条。
(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按照市政府要求,并根据工作需要,完善优化了“平安天门”门户网站栏目的内容和功能,确保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确定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解读的范围、程序、内容、形式和要求,督促各单位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针对复杂敏感、涉及多个业务部门或者可能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市局领导专门召开协调会,研究确定答复意见。2017年度我局无一件依法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市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因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引发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体来看,2017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公开意识亟待增强。少数单位对此项工作认识不高、了解不够,意识较为淡薄,个别单位不能准确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存在畏难情绪,工作被动应付。二是公开力度应当加大。据统计,门户网站“警务公开”版块全年共发布信息211条,各栏目公开信息数量有限,“统计数据”、“政府采购”等栏目信息更新不鲜活。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天门市公安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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