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17:22 来源:天门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天门市公安局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28-5352019)。

一、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主要工作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根据领导分工和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单位政务公开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畴,发挥考评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强化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层层把关,始终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不出现泄密问题。全年未发生失泄密案(事)件。

    3、加强自媒体宣传,拓展公开渠道。

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监管,在确保内容及时更新的同时,更加注重信息质量,从政务公开、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方面推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融合发展。

公开规范性文件及解读。通过政策栏目公开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并采取文字、图解、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双向链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推进有力。

通过“中国天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抖音和广播、电视、报刊等便于公众广泛知晓的方式,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020年政府规章公开0条、规范性文件4行政处罚公开374条,处理决定数量3328件;行政许可公开46条,处理决定数量165482件;行政强制27条,处理决定数量852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39条,处理决定数量59852件。

2020年,天门市公安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2020年,天门市公安局公开政府集中采购信息13条,涉及金额共117.785万元。

在“中国天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55条、微博公开382条、微信公众号公开304条,抖音平台发表短视频136条,获赞547.1万。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18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4

4

9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3

3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46

0

16548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39

0

598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374

0

3228

行政强制

27

0

85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117.785

(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按照市政府要求,并根据工作需要,完善优化了“中国天门”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的内容和功能,确保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确定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解读的范围、程序、内容、形式和要求,督促各单位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针对复杂敏感、涉及多个业务部门或者可能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市局领导专门召开协调会,研究确定答复意见。2020年度我局无一件依法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因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引发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主要表现在政策性文件制定后,配套解读大多以文字解读为主,展现形式较为单一。二是公开意识亟待增强。对此项工作认识不高、了解不够,意识较为淡薄,不能准确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工作被动应付。三是公开力度应当加大。据统计,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全年共发布信息155条,各栏目公开信息数量有限,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鲜活。下步,市公安局我局将按照中央、省、市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聚焦民生需求和群众期盼,推动政府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内容形式便民高效,群众知晓、满意率进一步提升,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推动政府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120

                                天门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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