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用道路交通违法监控设备公示
启用道路交通违法监控设备公示
为全面提高道路交通管控能力,构建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良好交通环境,我市在部分路口、路段新建道路交通违法监控设备10套,自2026年8月1日起启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要求,予以公示。具体点位如下:
一、区间测速设备1套
张港镇S247省道124km+300m至128km+600m
二、电子警察9套
1、蒋湖农场武渝高速出口与S247省道交叉路口
2、蒋场镇武渝高速出口与S214省道交叉路口
3、汪场镇武渝高速出口与S214省道交叉路口
4、汪场镇创业南路与S214省道交叉路口
5、马湾镇武渝高速出口与G348国道交叉路口
6、马湾镇侨乡路与G348国道交叉路口
7、干驿镇武渝高速出口与S267省道交叉路口
8、多宝镇武渝高速出口与G348国道交叉路口
9、多宝镇城隍街与G348国道交叉路口
天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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