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40901
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天门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5年12月04日
名称
下月起,天门中心城区将禁行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04日
下月起,天门中心城区将禁行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
根据通告要求,管控对象为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四)及未达到国四标准的柴油燃料货车,具体是指但不限于2017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货车以及2018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货车,包括微、轻、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等。
管控区域为西环线(不含西环线,含汉北桥)以东、复州大道(不含复州大道)以南、东环路(不含东环路)以西、天仙大道(不含天仙大道)以北合围区域。
通告指出,在管控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禁行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违反规定驶入禁行区域的,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涉及应急救援、抢险救灾使用的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可不受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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