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6-25193
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天门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8月20日
名称
关于校车驾驶员驾驶证审验教育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20日

关于校车驾驶员驾驶证审验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0 16:44 来源:天门市公安局

尊敬的校车驾驶员:

为确保校车运行安全,保障您的合法驾驶资格,现就机动车驾驶证期满审验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验对象

凡持有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已临近或达到审验周期的驾驶员,均须按规定参加审验教育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二、预约方式

请务必于驾驶证审验有效期截止日期前,通过手机登录“交管12123”APP,依次点击“更多”→“业务中心”→“学习教育业务”→“驾驶人审验”,在线完成“审验教育预约”。建议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办理,以免影响后续出车安排。

三、现场学习要求

预约成功后,请严格按照系统显示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提前15分钟到达预约地点完成签到,并全程参加审验学习教育。迟到或未签到者将视为未完成学习。

四、重要提示

逾期未参加审验教育的,将无法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且不得驾驶校车上路;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还将依法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请各位校车驾驶员高度重视,按时参学。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祝您出行平安!


天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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