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6-0369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1月22日
名称
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6年度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22日

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6年度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2 09:00 来源:市经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工业企业:

按照《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6年度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天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达到基础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申报主体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4.申报主体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亡人或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5.申报主体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6.申报主体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7.申报主体登录“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3mep.cn)开展自评估工作,且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以上。

8.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9.基础级智能工厂可以是产线级,车间级。

二、申报时间

2026年1月22日-3月15日

三、有关要求

1.广泛动员。请各地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做好服务指导工作。于3月1日前将基础级智能工厂推荐名单(附件5)报送市经信局。

2.按时申报。请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5)155号)(见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见附件2),认真准备申报资料,于3月15日前将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附件3)及相关佐证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及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可编辑版及PDF版)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李爽 19871754150

邮箱:1281631820@qq.com

地址:天门市竞陵办事处陆羽大道西40号D栋213办公室

附件: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

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3.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企业填写)

4.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企业填写)

5.拟推荐基础级智能工厂名单(乡镇填写)

天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1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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