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20032
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天门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6月27日
名称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滋蕙计划助学项目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27日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滋蕙计划助学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7 17:10 来源:天门市教育局

各高中学校:

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的通知》(教基金会〔2025〕19号)和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滋蕙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提示》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市滋蕙计划助学项目(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并自愿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主要包括以下类型学生:(一)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二)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三)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各校在审查录取通知书时,要加强与招生信息网上的录取信息核对,被中专、自考、成教、继续教育录取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二、资助标准及用途

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用于一次性补助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三、申请时间

2025年8月15日至9月10日,逾期申请无效。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及审核流程

1.学生向所毕业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等相关印证材料。填写《天门市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附件1)。

2.各高中(中职)学校受理申请表、证明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学生的毕业学校、录取院校、家庭经济是否困难等情况,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审。对受助资格有异议的学生,要通过电话或现场调查核实家庭情况。

3.各学校将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受助学生名单。 

(二)评审所需资料 

1.《天门市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或贫困证件复印件); 

5.学生本人邮政储蓄银行卡复印件。

各高中(中职)学校整理学生申请资料(按申请表在上的顺序每生5件装订一套),填写《天门市2025年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后于9月20日前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集中审核

市教育局组织专班集中对各学校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进行再次审查,确定受助对象。

五、资金发放

市教育局通过项目申报系统将受助名单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审核通过后报送至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终审确定滋蕙计划学生名单后,直接将资金拨付至学生个人账户。学生领款后,没有到高校报到注册的,必须将资助款如数退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六、相关工作

(一)广泛宣传。市教育局将依托天门政府网等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工作;各高中学校同步通过校园公众号、家长群、校园网及学校资助宣传栏等渠道,多维度进行宣传。宣传过程中的图文资料、公示情况需及时拍照留存,以备核查。

(二)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基础教育科、审计科等科室和市招生考试院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有关处室、原高三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抓好工作落实。

(三)明确责任。滋蕙计划资助项目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高中(中职)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资助工作的副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对资助过程中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或弄虚作假、资助学生名不符实等问题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举报电话:0728-5342075。


附件:

1、天门市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

2、天门市2025年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


天门市教育局

2025年6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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