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

发布时间:2021-01-21 09:30 来源:天门市民政局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天门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天门市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和到本机关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天门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本单位信息公开栏和市政府门户网站等予以公开。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天门市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的信息公开栏目和本单位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室和电视台、报纸等相关媒体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但未主动公开,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天门市民政局  办公地址:天门市竟陵钟惺大道1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28—5288079  传真号码:0728—5333459  邮政编码:431700  电子邮箱:mzjysq@tianmen.gov.cn

(三)公开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目录》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天门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从本机关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的办理步骤 :  1、 审查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2、 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

 3、答复   若本机关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本机关可以将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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