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局关于《天门市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为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湖北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9〕28号)有关精神,扎实有效推进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气象保障工作,以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天门市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文件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意见》的背景和起草过程
2019年12月27日,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湖北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9〕28号),文件明确:“各市县政府要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
2020年9月15日,我局借鉴了恩施、宜昌、孝感、咸宁、潜江等市(直管市)的成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天门市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三个部分,具体说明如下:
(一)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天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全市气象现代化水平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全市自动气象站乡级行政区全覆盖,标准化率达到80%;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彰显,天气预报准确率达到87%,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88%,气象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95%,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标准化率达到95%,农业经营主体直通式气象服务覆盖率达到85%,公共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85分以上。
(二)明确了重点任务。共有5个方面,15项举措。一是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其中包括健全组织体系、强化风险管理、提升监测预警发布能力和加强预警设施建设等4项子任务。二是建设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其中包括提升粮食和农业生产气象保障能力、定制智慧型个性化农业服务和发展新型特色农业气象服务3项举措。三是加强生态文明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其中包括加强环境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生态气候资源品牌、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和提升洪水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工作等4项任务。四是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从强化城市运行保障气象服务、强化民生气象服务2个方面去落实。五是加强现代气象支撑能力建设,从推进综合观测展望智能化升级和气象科技创新2个方面去落实。
(三)明确了保障措施。《意见》在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人才建设和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等3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三、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天门市气象局
解读人:马德栗 0728-523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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