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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36408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天人社函字〔2022〕4号
标 题: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24 16:23

马文学、黄锋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选调在外公职人员回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市委人才办修订出台了《关于解决引进人才与公职人员夫妻两地分居的管理办法》,适用对象和范围调整为“天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引进人才,每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夫妻任意一方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双一流’、985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配偶工作单位在天门市以外”;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天门市教育人才“归雁计划”的实施意见》,实施教育人才“归雁计划”,专门面向市外选调优秀在编在职教师回天门工作,选调对象为“在天门市外工作的天门户籍在编在职教师和配偶为天门户籍、在天门市外工作的在编在职教师”。后期,还将出台卫生人才“归雁计划”。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畅通了天门籍(或配偶为天门籍)在外工作在编在职教师回乡工作以及解决天门市公职人员和人才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绿色通道”,为我市“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人才回归”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截至目前,市人社局暂未收到相关请调报告。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第一时间办理相关申请,千方百计吸引在外人才回归;严把工作程序关,对申请人及配偶在编在职、学历、学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等情况及人事档案、现实表现、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形进行重点审核,对审核无误且符合条件的人员,提请市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调动手续。

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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