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47169
分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名称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76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天人社函字〔2024〕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7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24 16:36 来源:湖北发布

刘艳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人社(医保)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社(医保)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03人(其中:原乡改返聘人员3人、面向社会聘用人员100人),已于2022年1月起,将乡镇人社(医保)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中原乡改返聘人员每月的工资调增1066元(调整后工资总额达到4083元/月,其中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公益性岗位补贴1000元/月、财政预算列支3083元/月),将面向社会聘用人员(非乡改返聘人员)每月工资调增900元(调增后工资总额达到3417元/月,其中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公益性岗位补贴1000元/月、财政预算列支2417元/月)。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011388元,就业专项资金列支1236000元,共计4100400元用于发放人社(医保)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人社(医保)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的提高,需由当地政府、组织、人社、医保等部门根据经济发展变化,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共同协商规划。我局将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向市政府请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进行适当调整。

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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