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6-2789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8月27日
名称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27日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8-27 10:22 来源: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刘静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推进中学生学业减负、人际和谐与心理健康护航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立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学业减负、人际引导、心理护航多维度施策,思考全面、契合教育实际,对健全学生关爱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市人社局办理情况如下:

一、协同推进教育系统人才招引工作

我局始终将教师招聘作为人才工作的重中之重,贯彻落实“统分结合”的招聘管理机制,明确权限划分,对自主招聘单位建立“事前备案、事中监督、事后核查”的全流程监管机制,确保招聘工作始终在制度框架内运行,多措并举拓宽教师招引渠道、优化服务,全力保障教育人才供给。近三年来,我市教育系统通过统一公开招聘、人才引进、校园招聘等方式累计公开招聘教师557人,持续为教师队伍注入优质力量。

二、扎实推进“归雁计划”

我们坚持严把资格、优化流程、强化保障,一方面,严格审核申请人身份、任教年限及教学实绩,确保教师个人素质和教学业绩过硬;另一方面,主动对接调出部门,简化跨市、跨省调动材料与审批环节,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最大限度压缩调动周期。近三年累计办理异地教师调动回引14人,着力解决异地教师夫妻分居、照顾老人等现实困难,有效增强了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归属感

三、优化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

根据我市目前的岗位管理实际情况来看,教育部门的所有教师均已纳入了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每年按照政策要求开展岗位认定。市人社部门将紧扣岗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厅相关政策规定,持续优化岗位管理,探索岗位优先聘用渠道。

四、支持心理教师参与职称评审

目前,心理教师与各学科教师同等参与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市人社部门作为全市职称工作的主管部门,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持续贯彻管理与服务并重、规范与激励并举的原则,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激励、导向作用,助力心理教师队伍建设。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市人社部门将紧扣职能定位,以政策组合拳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为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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