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返手续的函
各保证金存储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文件)精神,2021年11月1日,《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已正式实施。按照规定内容,规定施行前已按原有工资保证金政策存储的工资保证金或保函继续有效,其日常管理、动用和返还等按照原有规定执行;规定施行后新开工工程和尚未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在建工程工资保证金按照该规定执行。
经统计,目前仍有25家企业未至我局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返手续(名单附后),请名单内所涉单位尽快携带竣工验收备案证、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收据(原件)、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单、劳动合同书、退付工资支付保证金公示(现场醒目位置公示照片)、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合同书、施工单位工资支付承诺书、领款人授权委托书、领款收据等材料,至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1室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返手续。
附件:1、未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单位名单
2、天门市工资保证金退返申请表
联系人:王依琳
电话:0728-5223169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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