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18305
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22日
名称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天门市张涛调料批发部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2日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天门市张涛调料批发部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2 14:48 来源: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门市张涛调料批发部经营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4年5号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编号№:SP202309814检验报告不合格桂皮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7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天门市张涛调料批发部经营的桂皮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以上检验结果无异议。

二、风险控制情况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9日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对经营环节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责令经销商下架召回、停止经营不合格产品。经查,该批发部于2023年8月1日从武汉市东西湖区舵落口农贸大市场彦军干鲜经营部购进桂皮50斤,购进价格:15元/斤,销售价格18元/斤,至案发时上述桂皮已经销售39斤,还剩11斤待售。当事人购进该产品时索取了供货方的资质及购货票据。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门市张涛调料批发部经营的桂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和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没收不合格产品和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采购时未索取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存在索票索证不齐全的问题。

企业整改情况:完善进货查验货制度,对不能提供合法供货渠道及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的产品一律杜绝购进。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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