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天门市绿小捷超市竟陵华府店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6年2号)
我局于2025年12月11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推送的、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抽样检验报告(J2025337357),天门市绿小捷超市竟陵华府店经营的龙眼抽检结论为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27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位于湖北省天门市竟陵华府小区1号楼110-115号的天门市绿小捷超市竟陵华府店经营的龙眼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SBJ25420000487262724ZX,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12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抽样单编号为SBJ25420000487262724ZX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编号J2025337357的《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龙眼共购进1件(10.5千克),当事人以15.96元/千克的价格对外销售,截至2025年12月11日检验报告送达时已全部售出,销售金额合计167.58元。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门市绿小捷超市竟陵华府店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龙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龙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可能是供货商运输过程中人为过量添加以延长保质期。
2.整改情况:一是接到该通知后,立即发布召回公告召回已售产品,进行退货退款处理;二是要求在今后的采购过程中严把质量关,索取相关的证件和质检报告。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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