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我市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3-5月部分抽检信息予以公布。
总体情况:本次公布食品340批次。其中食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我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置。
2023年6月6日
本次检验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检验项目
馒头花卷(自制)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及糖精钠(以糖精计)。
包子(自制)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及糖精钠(以糖精计)。
其他发酵面制品(自制)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及糖精钠(以糖精计)。
糕点(自制)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及糖精钠(以糖精计)。
饼干(自制)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及糖精钠(以糖精计)。
二、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二)检验项目
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抽检项目包括甲醇(按100%酒精度折算)、糖精钠(以糖精计)及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三、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糕点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及糖精钠(以糖精计)。
四、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
(二)检验项目
豆干、豆腐、豆皮等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五、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标准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酱腌菜 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和大肠菌群。
蔬菜干制品 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糖精钠(以糖精计)。
六、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
(二)检验项目
饼干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和糖精钠(以糖精计)。
七、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
(二)检验项目
再制蛋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八、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
(二)检验项目
生湿面制品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米粉 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
九、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酱卤肉制品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及糖精钠(以糖精计)。
熏烧烤肉制品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其他预制肉制品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十、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
(三)检验项目
预制鱼糜制品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十一、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
(二)检验项目
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及糖精钠(以糖精计)。
十二、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
(二)检验项目
蔬菜类罐头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十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按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标准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抽检项目乙基麦芽酚、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
十四、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
(二)检验项目
饮料 抽检项目山梨酸、甜蜜素、脱氢乙酸、苯甲酸。
十五、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淀粉及淀粉制品 抽检项目二氧化硫、山梨酸、苯甲酸、铝的残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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