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3944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名称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13期)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13期)

发布时间:2023-11-27 09:30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我市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2023年9-11月部分抽检信息予以公布。

总体情况: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19类合计199批次。其中食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2023年1127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

本次检验项目

一、 饼干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饼干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二、 餐饮食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 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检验项目包括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2.火锅麻辣烫底料(自制)检验项目包括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

3. 糕点(自制) 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三、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霉菌。

四、 蛋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再制蛋检验项目包括(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五、 淀粉及淀粉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粉丝粉条检验项目包括(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2.淀粉检验项目包括(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六、 豆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碱性嫩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七、 方便食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方便粥、方便盒饭、冷面及其他熟制方便食品等检验项目包括(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

2.调味面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霉菌。

八、 糕点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SB/T 10377-2004《粽子》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 糕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二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2. 粽子检验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商业无菌

九、 酒类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2.其他发酵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十、 粮食加工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 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大米检验项目包括(以Pb计)(以Cd计)无机砷(以As计)、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

2.小麦粉检验项目包括(以Cd计)苯并[a]芘、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黄曲霉毒素B偶氮甲酰胺过氧化苯甲酰

3.玉米粉(片、渣) 检验项目包括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玉米赤霉烯酮。

4.米粉检验项目包括(以Pb计)。

十一、 肉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酱卤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十二、 食用农产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鸡蛋检验项目包括甲硝唑、地美硝唑、氟虫腈、氯霉素、氟苯尼考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

十三、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菜籽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KOH)、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

2.其他食用植物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KOH)、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十四、 蔬菜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酱腌菜检验项目包括(以Pb计)、亚硝酸盐(NaNO)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

十五、 薯类和膨化食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

十六、 水产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检验项目包括(以Cd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十七、 水果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水果干制品(含干枸杞)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十八、 调味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LS/T 3220-2017《芝麻酱》,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 GB/T 21999-2008《蚝油》, GB 1013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 ,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坚果与籽类的泥(酱) 检验项目包括酸值(以脂肪计)(以KOH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沙门氏菌。

2.食醋检验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菌落总数

3.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4.其他固体调味料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5.其他半固体调味料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6.其他液体调味料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7.蚝油、虾油、鱼露检验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8.酱油检验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全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十九、 饮料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21732-2008 《含乳饮料》,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其他类饮用水检验项目包括耗氧量(O)亚硝酸盐(以NO₂⁻)、余氯(游离氯)、溴酸盐、三氯甲烷、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2.果蔬汁类及其饮料检验项目包括(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

3.蛋白饮料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三聚氰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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