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4年第1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我市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2024年7~9月抽检信息予以公布。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共17大类合计129批次。其中食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9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置。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
本次检验项目
一、 餐饮食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饼干(自制)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2.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检验项目包括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3.糕点(自制)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4.酱卤肉制品(自制)检验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
5.面包(自制)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6.熏烧烤肉类(自制)检验项目包括N-二甲基亚硝胺、苯并[a]芘、铅(以Pb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二、 蛋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再制蛋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三、 淀粉及淀粉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粉丝粉条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四、 调味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料》,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鸡粉、鸡精调味料检验项目包括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2.酱油检验项目包括全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3.料酒检验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4.食醋检验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五、 豆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 大豆蛋白类制品等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2.豆干、豆腐、豆皮等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柠檬黄、日落黄。
3.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六、 糕点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月饼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七、 酒类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T 4927-2008《啤酒》,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啤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醛。
2.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
八、 粮食加工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 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大米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并[a]芘、赭曲霉毒素A。
2.小麦粉检验项目包括镉(以Cd计)、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偶氮甲酰胺、过氧化苯甲酰。
九、 肉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酱卤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2.熏烧烤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
3.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4.油炸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十、 乳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 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发酵乳检验项目包括脂肪、蛋白质、酸度、三聚氰胺、大肠菌群。
2.调制乳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三聚氰胺、菌落总数。
十一、 食用农产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胡萝卜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毒死蜱、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胺。
2.鸡蛋检验项目包括甲硝唑、地美硝唑、氟苯尼考、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多西环素。
3.辣椒检验项目包括镉(以Cd计)、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噻虫胺、噻虫嗪。
十二、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菜籽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KOH)、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
2.食用植物调和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KOH)、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
十三、 薯类和膨化食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十四、 水产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检验项目包括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十五、 水果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水果干制品(含干枸杞)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十六、 速冻食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 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速冻调理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
2.速冻谷物食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₁。
3.速冻面米生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柠檬黄、日落黄。
十七、 饮料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 GB/T 21732-2008《乳饮料》,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T 10792-2008《碳酸饮料(汽水)》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蛋白饮料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三聚氰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
2.碳酸饮料(汽水)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碳气容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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