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44084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名称
关于开展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全面自查整改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5日

关于开展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全面自查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5 09:05 来源: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办专利或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全面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专利和商标代理行业秩序,强化代理机构合规经营意识,我局于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10日,组织开展全市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全面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整改对象

在天门市内开展专利、商标代理业务的所有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以及依法开办专利或者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二、自查整改内容

(一)执业许可与备案条件合规性。检查专利代理机构是否符合执业许可及分支机构设立条件,商标代理机构是否完成从业人员备案及身份核验;机构许可备案信息与市场监管、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信息的一致性,以及信息变更、分支机构备案手续的及时性。

(二)专利代理师“挂证”行为。看是否存在机构合伙人、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股东或专职律师及专利代理师“挂证”现象。

(三)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落实。看是否存在默许、指派专利代理师在未撰写或审核的专利申请法律文件上签名的情况。

(四)资质出租出借行为。看是否存在出租出借专利代理执业许可证、提供专利申请“代报”服务、以“加盟”名义虚假设立分支机构等行为。

(五)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看是否存在无技术交底书编造专利申请、不正当买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等行为。

(六)恶意商标代理行为。看是否存在代理恶意抢注囤积商标、重大不良影响商标注册申请、恶意“撤三”等行为。

(七)弄虚作假行为。核查是否存在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公章、签名,伪造地理标志史料,冒用信息伪造专利申请人、发明人,以及向相关部门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

(八)不正当招揽业务行为。看是否存在冒用政府机关名义、提供发明人“挂名”服务、声称“包授权”“有特殊通道”等违规揽客行为,以及员工个人在互联网平台违规发布业务招揽信息的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代理机构对照自查内容,于2026年1月10日前完成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

(二)如实填写《专利代理机构自查整改表》(附件1)或《商标代理机构自查整改表》(附件2)。

(三)自查完毕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将整改方案和表格、整改报告盖章扫描,2026年1月10日前报送至天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管科魏裴明,联系电话:15107221109,邮箱:27641501@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专利代理机构自查整改表

      2.商标代理机构自查整改表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监管科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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