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13727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24日
名称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24日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24 15:57

2019年,天门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湖北省委、省政府《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天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整体推进方案化、目标任务项目化、实施主体责任化、成效考核指标化、落实时间节点化的“五化”要求。特别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市委成立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制定了中共天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龙头工程来抓,确保依法治市工作有章可循,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力量支撑。二是强化学习研讨。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多次开展法治建设专题学习;市政府常务会议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议程,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点工作;通过组织法治专题学习、法治培训班、法治宣传、典型示范、检查督察考核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我市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狠抓督导落实。市委书记、市长、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庄光明先后就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医调委、家调委建设,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食药领域执法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运行等工作进行了现场调研;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雷华在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的协调小组工作对接座谈会上多次强调,要使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市的大格局中有效落子,巧妙借势,强力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四是强化绩效考核。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以考评督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注重依法决策,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备案审查,制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办法》,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2019年共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30件,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等提出修改意见19件,审核重大合同9起,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各类规范性文件25件,做到了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报备率、合法合格率达到了100%。三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治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专兼职法律顾问队伍。各部门法治机构承担本部门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全市各市直单位、26个乡镇办场园己全部聘请法律顾问,12家事业单位、51家企业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在我市全面铺开。

(三)立足法治惠民,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市级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设立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村(居)设立了便民服务点,最大限度地保障服务事项应驻尽驻。目前我市政务服务审批系统已完成与省级政务服务审批系统、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对接工作。已有10家单位实现与全省、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对接工作。市级、乡级可网办事项已全部开通,正在进行村级可网办事项开通工作。二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落实“3550+100”改革,即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时间压缩在5个工作日以内,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审批时间缩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大力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三是大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向全市政府部门印发《天门市进一步深入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研究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推动“减证便民”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四是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围绕“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目标,从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切入,对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动态调整发布。全市1.0系统共发布事项10759项,“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达到10%以上。3.0系统共发布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978项,共补充修改发布依职权事项2204项。五是提高服务效能,拓展公共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功能。对涉及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事务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服务。2019年为50余家民营企业分别办理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证据保全、证书执照类、委托等公证,为20余家公司的公证费用进行了减免。

(四)强化执法监督,推动行政机关公正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通知》,为切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上下发了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交办单,督促各执法机关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确保“三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二是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以“双评议”(全市执法单位机关科室和基层站所“十优满意单位”“十差不满意单位”)、执法案卷评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等为抓手,对发现的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2019年10月,市委依法治市办以中央依法治国办食品药品领域执法专项督察整改为契机,重点督导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广电台等单位加强整改落实,解决食药监管领域面临的困难和难题。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整合原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职能至市司法局,组建行政复议应诉科。运用新搭建的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进行网上办案。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设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组,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2019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起,行政诉讼案件14起,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五)做实普法宣传,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一是高标准建设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改造升级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了远程视频会见、公证、法援等6个窗口,放置叫号机、饮水机、纸杯等便民设施。升级“12348”法律援助热线,安排律师在“12348”热线平台轮流值班,初步形成了“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二是整合资源,打造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在全市26个乡镇和621个村(居)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一揽子解决的一站式服务。健全市、乡镇、村(居)法律援助网格,在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第一看守所、市法院及城乡社区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以普法宣传为载体,高质量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积极开拓创新普法宣传多元化新模式。由市普法办牵头组织“普法大篷车系列行”活动,联合多个普法责任部门进村、进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高标准打造皂市镇泉堰村、胡市镇新民村等一批法治文化示范村。开办普法栏目《律师说法》,精选律师组建专班,采取“案情回顾+现场访谈+律师释法”的形式,结合婚姻纠纷、农村宅基地、外出务工等热点话题,精心制作,一月一期,在此基础上,编印《律师说法▪以案释法读本》5000余册。四是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保障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我市注重学习“枫桥经验”,依靠社会组织建立医调委、家调委、交调委、物调委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搭建多元化解纷平台。发挥各类调解组织作用,形成了“四级联动”工作格局,实现矛盾不上交。2019年全市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2764起,已调处成功2723起,成功率达98.5%。

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有待加大。部分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贯彻落实流于形式。二是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加强。少数执法人员对依法执法、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认识欠缺,执法行为有时不够规范。三是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机制有待加强。有些乡镇、市直单位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经常、不坚决,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有待提高。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一)全面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一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带头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做到市委中心组、市人大党组中心组、市政府党组中心组、市政协党组中心组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由此影响带动全市上下学法制度化、经常化;二是按时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对市乡两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进行一次法治能力提升、法治政府创建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三是全年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两次;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年中或年终集中述法制度、法治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等,倒逼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用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全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坚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为先”的理念,自觉用法律法规指导规范市乡两级政府依法行政实践。一是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学习,制定执行细则,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二是加大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力度,举办试点,形成规范,召开现场推进会,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通报;三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作用,有效促进重大行政争议的化解。

(三)全程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把开展专项督察作为推动法治政府落实落细的重要抓手。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全市各乡镇和市直相关部门进行系统学习,逐项分解责任目标,制定落实措施;二是就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绩效、食品药品领域监管执法司法、“三项制度”落实等方面组织专项督察活动。

(四)全员推动普法责任落实。一是督导全市106个普法责任主体厘清普法责任,制定、印发《天门市市直单位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适时组织集中述法活动;二是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先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服务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律师说法专题节目、普法大篷车系列行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三是全力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确保如期完成任务,组织好全市“七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梳理工作、查漏补缺、精心准备,迎接全省“七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谋划“八五”普法开局。


天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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