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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08397 主题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人民政府 文 号
标 题: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天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天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5 09:41


2021年,天门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湖北省委省政府《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紧紧围绕“创新先行、冲刺百强、谱写新篇”总目标,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进,着力提升统筹水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天门市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的“一把手”带头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推动各项指标任务落地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就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具体措施等问题作出重要批示。2021年6月,市政府专门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强化认识、查找问题、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将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贯穿于履职全过程,确保纲要在天门落地落细。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集中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讨论研究法治天门建设规划(20212025年)、天门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议题,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意识。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与经济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导、同考核。扎实开展规范执法督导活动,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等,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大检查,督导各单位落实“三项制度”,推进依法行政。7月,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等重点执法单位和部分乡镇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专题调研督导,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开展。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列为“十大”重点考核内容之首,全市111家单位领导班子年终述法均达到100%,做到应述尽述。

(二)坚持转变职能,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快“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步伐,减材料、压时间,提升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简易注销,将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实现“准入”与“准营”同步提速。开展“清减降”专项行动,共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规范性文件113件,减非必要材料622个,减审批时限压缩比为86.31%;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降费10%以上,投标保证金征收标准由2%降为1%。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事项入驻统一受理平台“零跑腿”占比为39.98%深度对接“一网通办”;在市民中心服务大厅设置综合和服务专窗,可办理全市36个部门的2198项政务服务事项,不断优化“一窗通办”;上线武汉“1+8”城市圈第一批通办事项106项,特色服务事项“掌上办”汇办天门旗舰店APP累计上线服务532项持续拓展“一事联办”二是加快告知承诺改革。2021年3月,印发《天门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8月形成《天门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分两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从制度上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减轻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负担。开展村(居)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面梳理为民服务事项和办事环节,对于自行设定且没经法律法规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全市共保留证明事项1项,取消证明事项12项,切实简化程序,方便群众。三是加快监管方式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规范执法检查行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编制发布检查实施清单907项,通过对监管事项的梳理、数据的汇聚、平台的应用,有效提升监管的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开展市场准入隐形门槛清理,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提供“非禁即入”的宽松环境。

(三)坚持源头管控,大力规范运行机制。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天门市“三重一规”合法性审核审查实施办法》,依法对我市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合同(协议)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及时纠正有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文件,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健全备案审查机制。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全年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或签订的规范性文件34件、重大合同36件,清理优化与现行法规政策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117件,清理政府合同893份。三是健全法律顾问机制。聘请湖北鹰之歌律师事务所团队担任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要文件、重大合同、行政处罚等行政决策事项。全市96个市直单位、26个乡镇办场己全部聘请法律顾问,51家重点企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我市全面落实落地。

(四)坚持公正执法,强力推进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天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天门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方案》《天门市全面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整治,通过自查督查等方式共发现问题22项,已全部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10项,真正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纠”。二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推行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执法机构整合和执法重心下移为重点,推进三个街道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5个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正有序推进。根据《关于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的通知》,推进全市808名执法人员换发制式服装,目前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已完成制式服装换装,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换装工作陆续落实。对我市33家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组织1859名执法人员参加统一执法资格考试,做到全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三是全面提升应诉质效。在全市基层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制发《天门市行政诉讼案件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和《天门市行政诉讼“一案一会审一会商”案件全过程记录表》,加强行政诉讼案件全过程留痕管理,解决因应诉衔接不顺畅导致的执法、被诉、应诉“三分离”现象,推动行政应诉工作和矛盾争议实质性化解。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5件,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8起,协助出庭应诉6次。

(五)坚持法治引领,努力夯实基层基础。一是抓实人民调解。建立“诉调对接”“警民联调”“访调对接”“检调对接”等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家庭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起触角延伸、上下联通的立体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体系,提高调处化解时效性和成功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每年针对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按照市、镇、村分级开展培训,使人民调解员掌握基本业务知识、调解技巧和相关工作程序,为做好调解工作打好基础。2021年度全市调解矛盾纠纷4649件,成功4448件,调解成功率95.68%,调解协议涉及金额4530.47万元。二是抓牢普法宣传。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积极围绕《宪法》《民法典》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的主题宣传活动,力争人人知法、懂法、守法营造良好法治社会氛围。由电视媒体和自媒体联合拍摄《律师说法》《天小律说法》等微视频,利用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推送,提升普法趣味性和精准性。选取示范点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动态管理我市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3月,杨林街道杨林社区被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是抓好公共服务。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建设,着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低成本、多渠道法律服务。在检察院、法院、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工青妇残等单位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被告人、农民工、退役军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专门法律援助服务2021年,累计办理公证2623件,提供“一次办”1439件,“上门办”132件,“预约办”100余件,为182位困难群众减免公证费66960元;开展司法鉴定607件,“上门服务”9次,“压缩时限办理”36次,减免鉴定服务费26000元;法律援助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受理、审批、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146件。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展不平衡,部分单位存在公示公开不全面、硬件设备保障不充分等问题。二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彻底。三是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市将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是补齐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短板。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明确专门的法制机构,按照不少于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5%的比例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力量,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地。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锻造高质量的行政执法队伍,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服务质量。三是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提升法律知识素养,在履职尽责的同时能更好地释法明理。创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大力推动多种形式的法治作品创作。聚焦新媒体,推行“互联网+法治文化”建设,拓宽法治文化阵地。

  

                                                      天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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