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 / 市司法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MB1A08302/2023-02723 主题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人民政府 文 号
标 题: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天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天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17:01

     2022年,天门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法治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为天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下一步打算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高规格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天门建设工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天门建设的重要抓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并多次专题研究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2年3月18日,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传达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天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就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7月26日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相关工作,有力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

    二是高标准编制方案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天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重点任务、实施路径、组织保障等具体措施,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

    三是高要求压实责任制定天门市党委主要负责人、天门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清单责任事项细化到单位,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实落细,不走过场。截2022年底,天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55项、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37项职责已全部履职完成。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专题述法内容,并以高分值权重将其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推动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依法尽责

   (二)突出工作重点,依法行政水平大幅提高。

    一是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制度,2022年3月,市政府向省政府专题报告2021年天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报告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督促市政府组成部门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各界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公布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工作成效及下一步打算,全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透明度和群众的参与度。

    二是全面开展法治督察。2022年5月,组织全市23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自查。9月,特邀法治督察员参与全市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暨法治化营商环境实地督察。通过自查、实地督察及公告平台共收到问题线索10条,办结8条,2条正在跟进。借力听证加强法治督察,坚持“应听证、尽听证”,主动推进刑事信访、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多领域听证工作,以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2022年以来,对348件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纠纷较难化解、疑难复杂案件开展公开听证,以可感可触的方式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心结”。

    三是不断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天门市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以来,共收到8条投诉信息,其中有效线索6条,已办结5个执法监督案件,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2022年共组织25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97.6%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38份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为省政府规章、地方规范性文件等征求意见稿或送审稿提出修改意见83件,审核重大合同协议61起。

    四是创新复议应诉工作。探索建立《关于在行政复议中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天门市行政诉讼案件联动协调工作机制》等制度,有效改善执法、被诉、应诉“三分离”现象,显著降低行政诉讼案件的发案率和败诉率。全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15件,审结90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共收到7起行政诉讼案件,已开庭审理5件,市政府领导带头出庭应诉,连续三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达100%。

   (三)转变政府职能,法治营商环境不断提升。

    一是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网上办。扎实推进“一网通办”。市统一受理平台各项功能模块持续优化,与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畅通,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市统一受理平台对接运行平稳。全市在湖北政务网注册用户数自然人518594人,法人19397家,开通市级2220项、镇级5432项、村级20671项服务事项在线办理,累计受理网上办件50万余件,办结率100%,好评率99.96%。拓展延伸“跨域通办”。已实现与武汉城市圈三批410项事项、荆门市东宝区和京山市488项事项、湘鄂赣3省21市464项事项跨域可办,共办件2231件。全面提质“掌上办”。持续完善“鄂汇办·天门旗舰店”平台功能,433项省级便民服务、137项市级便民服务和130个高频事项真正实现了群众“零跑腿”。优化升级“自助办”。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上线便民服务38项,高频事项18项,年办件3千余件,满足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节假日、“8小时工作制”外办事需求。

    二是全面优化监管手段。深入推动“互联网+监管”。全市29个监管职能部门共认领监管事项1008项,监管事项认领率达到97.57%,共编制发布检查实施清单1092项,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100%。通过监管数据库和省监管平台共推送监管行为数据652914条,在省平台开通用户数5604人,发布监管动态761条,曝光台555条。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市共26个部门接入监管平台,共录入1541名监管执法人员基本信息,对全市11万余户市场主体建立名录库,对涉及天门市市场监管领域的468检查事项进行认领。2022年,20个部门发起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28个,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开并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开,实行共享互认。

    三是全面整治涉企问题。重点围绕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对企业粗暴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以及重复检查、执法扰企问题开展整治,通过自查督查,共查出19项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23件,保留93件,废止26件,修改4件;4件涉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保留2件,修改1件,废止1件。

    四是全面深化“惠民利企 与法同行”活动。市委政法委出台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16条措施,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市选取21家行政执法单位,以35条目标清单为抓手,深入开展“惠民利企 与法同行”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市法院受理涉企案件4814件,审结4462件,结案率92.69%,同比上升5.24%。市检察院办理涉营商公益诉讼案件73件,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实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23人、不诉16人。市委依法治市办面向全市征集、精选14个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典型案例在天门日报及天门广电台广泛宣传,并将其编印成“惠民利企·与法同行”法治系列丛书,助推提升行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四)夯实基层基础,法治供给能力更加彰显。

    一是重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为牵引,紧紧围绕“打、放、管、建”四项任务,重点对养老诈骗、“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开展打击整治。深入开展系列专项打击行动,强力打击突出犯罪,累计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34起、刑事打击665人、抓获逃犯306人;强力整治电信诈骗,累计侦办电诈及关联犯罪案件74起,打掉团伙21个,刑事拘留168人,劝返滞留境外人员253人。用心用情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发挥各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一对一制定矫正方案,依法提请原判决机关撤缓1人,依法提请治安管理处罚1人,全市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98人全部在管在控。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共衔接接收刑释人员688人,协调基层司法所、村(社区)、家属接回刑满释放人员392人次。全市失联人员从2022年年初97人逐步销号降至7人,失联人员占目前刑释人员4532人的0.15%,远低于省控指标要求。

    二是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不断规范医调委、家调委、交调委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新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恢复运行保险行业调解委员会,持续推进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优化运行;组织开展市、镇、村三级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40余次,人数3000余人。2022年以来,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07次,预防纠纷610件,共调解矛盾纠纷3465件,其中调处成功3284件,调解成功率94.78%。

    三是聚力抓好公共法律服务。积极筹建武汉仲裁委员会天门分会,目前已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制度和机制,人员培训配备到位,即将挂牌运行。全面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市621个村(社区)实行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援助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做到应援尽援,能援优援。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对接12345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做到有问必答。2022年以来,受理、审批、指派法律援助案件847件,其中民事447件,刑事400件;公证办理2813件,司法鉴定580件。

    四是大力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和工作任务清单。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将法治文化融入美丽乡村建设,运用“共同缔造”工作理念,将法治建设与“共同缔造”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侯口街道友谊社区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全市2205人举行授徽颁证仪式。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活动19次,“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156次。在第四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2022年“天门司法”微信公众平台共推送146期、380条内容,累计浏览及转发量6万余人次。创作拍摄《律师说法》《天小律说法》等微视频和开通“周晓法”短信普法平台,受众达120万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尚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为:一是少数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少数党员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模糊,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法制审核力量不足。三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规划引领,全面落实“一规划两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一规划两方案”,细化2023年法治天门建设、天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天门市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清单,优化考核评价针对性强化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我市作为全省年度述法首批试点市为契机,促进领导干部述法规范化、制度化。健全依法治市工作机制,推进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协调小组常态化、实质化运行。

   (二)突出法治督察,牢固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强化法治督察,建立完善督导检查制度、倒查分析制度、法治建设综合绩效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全市“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及法治建设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督察、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严格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通报、移送一批违法违规违纪行政执法案件。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

   (三)着力深化改革,强化争议化解风险排查。

   进一步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不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夯实机构人员力量,打造专业队伍;创新宣传方式,传递复议为民理念;畅通受理渠道,持续推行阳光复议。进一步深化检察院公开听证制度,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医调委、交调委、家调委、物调委、保调委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及时定纷止争,维护平安稳定大局。落实“情指勤舆”一体化改革,通过“情指勤舆”一体化平台,对重点人员、涉稳群体实现精准列控和动态管理,形成“研、交、办、督、结”工作闭环。高效处置情报线索,深入排查整治涉恐重点单位,发现隐患现场整改,及时化解潜在暴恐风险,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稳固社会治安环境。

   (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特殊人群管理。

    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和“涉枪涉爆”“黄赌毒”等专项治理。针对毒诈突出问题坚持“前方+后方”联动攻坚,深化与云南、广州等地警方执法协作,推进“清源断流”、“禁边”不松懈。加强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建立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档案台账。统筹建立天门市智慧社矫管理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综合预判及分析,为基层工作人员提供精准的监管信息。加强安置帮教人员教育管理,运用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落实落细刑满释放失联人员摸排查找工作,对“三无人员”和家庭困难人员加大帮扶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维护社会稳定。

   (五)坚持人民至上,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持续推动武汉仲裁委员会天门分会运行,致力于提高案件的裁决准确率、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自动履行率。纵深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力提升基层自治组织依法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公证行业服务水平。加强律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以党建为引领,严格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进一步加强对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的管理,促进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规范执业。

   (六)推进全民普法,全力加速建设法治社会。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重点,以“线上+线下”全媒体智慧普法为途径,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纵深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使群众从“要我学法守法”向“我要学法守法”转变,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着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聚焦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速法治社会建设,全力服务天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天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