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天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的突破,为天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筑牢法治思维,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研究阐释、宣传教育工作,2024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5次,示范引领各地各部门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400余次。
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九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动态完善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书记29项、市长28项、乡镇20项、市直部门21项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
三是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对15个重点单位开展实地督察,通过自查自纠和督查检查发现整改问题55个。
(二)坚持依法决策,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效能。
一是完善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探索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核联动机制,对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严禁以征求意见的形式代替合法性审核。
二是严格审核程序。加强部门间工作衔接,明确审核送审目录清单,规范审核文书模板,落实“起草部门综合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政府决策”的审查流程。围绕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落实合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把好法律关口。
三是提升审核质效。充分借助第三方专业法律服务力量,全方位深度参与,实行“内容+程序”的全面审核,建立审核意见“两审一签”机制,通过“三个是否”对决策事项进行重点审查。2024年,市本级共有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重大行政决策、41件重大合同、73件专题会议纪要进行合法性审核。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多举措打造执法监督新格局。
一是夯实执法根基。稳步清理市直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支队和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市保留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新成立22个乡镇综合执法中心,明确编制人数141人,实现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全覆盖。同步清理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确认执法主体54家,持证执法人员2000余名,编制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积极推动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2024年,省司法厅集中评查我市20卷行政执法案卷,其中3卷被省司法厅评选为全省优秀行政执法案例。
三是探索柔性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探索“综合查一次”和“首违不罚+轻微速罚+公益减罚”柔性执法新模式,建立“四张清单”,适用柔性执法方式,累计办理适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案件3000余件,2000余人次参与公益服务。
四是发挥复议监督作用。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案件分析情况报告,深入剖析依法行政突出问题,研究出台《天门市政府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办法》《天门市“复议明白人”培训方案》。2024年审结行政复议申请358件,确认违法7件,未被上级机关、法院纠错,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10份。
(四)聚焦政务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联合签署《商事纠纷“共享法庭”多元解纷机制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商事纠纷“仲裁庭+审判庭+调解”三级过滤机制精准分流,与六个行业性调委会,11个法官工作室,15个巡回审判点、2个司法服务站,2个特色巡回法庭等搭建起覆盖全域的司法服务网络。
二是深化“惠企惠民”项目建设。开展法治惠企惠民优秀实事项目评选,《天门日报》开辟专版集中宣传展示15个优秀项目,编印《“法护营商 助企惠民”优秀实事项目汇编》,其中市生态环境局探索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新模式”;市人社局打造天门市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
三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政府诚信履约监管,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惠企政策兑现行动、招商引资政策兑现行动等专项行动,对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列明清单,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渠道和失信追责机制,实现全市政府机构失信案件“零增长”。
四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异地事项跨域办、容缺事项承诺办、政策服务免申办和简易事项智能办,加入湘鄂赣3省22市“跨省通办”联盟,实现426项事项“跨省通办”。拓展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上线第一批15项国省重点“一件事”,累计上线“一件事”主题120项,为企业群众办件7370件。搭建天门市企业增值服务平台,我市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创新案例荣获2024全国营商环境与政务效能高质量发展大会优秀案例。
(五)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享共同缔造和谐社会。
一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乡镇、村居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647家,2024年调处矛盾纠纷4523件,调解成功4382件,调解成功率达96.9%。着力打造纠纷化解工作品牌,蒋场镇“五步工作法”入选湖北省“枫桥式工作法”,“小板凳上的大民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纠纷联合调解机制被多家媒体报道。
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依托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活动8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实现法治氛围大提升。成功创建7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省级法治建设示范点,15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市纪委监委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先进集体、市水利和湖泊局1人获先进个人称号。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干驿镇、华泰小学被评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4人获突出个人称号。
三是全方位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化运行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33件。持续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共为621个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2300余次。全市公证办理优质便民高效,办理各项公证2123件,无错证、假证,无当事人投诉。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法治建设重视不够、重点环节存在短板、执法行为有待规范、基层依法治理仍需加强等问题。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树牢“关键少数”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思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稳步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重要任务落地落实。以惠企惠民法治实事项目为法治政府建设突破口,强化项目建设和场景应用。
(二)强化职责意识,补齐重点环节短板。
围绕行政机关履责、基层治理及服务企业发展难点、堵点,建立年度法治服务问题清单。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复议明白人”轮训,发布指导意见,制发意见书、建议书。建立化解疑难行政争议市级统筹工作机制。指导乡镇建立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三)强化体系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乡镇行政执法赋权事宜,厘清乡镇与市级部门职责边界。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选取一个市直单位和一个乡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构建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强化案件办理规范指导。
(四)强化保障服务,完善基层治理功能。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推行“人民调解+仲裁+信访+诉讼”纠纷治理工作模式,试点“五个一”以奖代补政策,“一所一品”打造优秀调解品牌。积极争取谋划天门市“宪法馆”和综合性社会法治教育基地。丰富“以案释法”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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