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1-1186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天政办电〔2021〕7号 |
标 题: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先后两次对近五年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天门市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废止)》《天门市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保留)》,清理结果如下:
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对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22件规范性文件,废止7份,保留15份。
二、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对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27件规范性文件,废止8份,保留19份。
附件:1.天门市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废止)
2.天门市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保留)
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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