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新材料绿色产业园(东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天门市新材料绿色产业园(东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门市新材料绿色产业园(东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天门市高投腾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门市天仙大道2号
工程概况:本工程新建规模为1450m3/d的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及附属设施,服务范围为天门市新材料绿色产业园(东区),包含20万吨铝型材加工及阳极氧化项目、锂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化建设项目和废塑料再生利用项目三个子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6241.34m2,总投资5661.9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天门市高投腾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湖北省天门市侨乡街道开发区侨兴街4号
3、项目联系人:王华
4、联系方式:18071981067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鑫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袁工
3、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漳河万达广场SOHOA座1713
4、环评单位邮箱:251013939@qq.com
5、联系方式:0724-244807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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