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20303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14日
名称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报告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4日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14 10:50 来源:生态环境局

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有效实施,健全审查机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20〕73号)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要求,对2021—2023年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定期评估,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清理主要依据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16〕66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天门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二、评估机制、方法

评估清理工作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具体文件评估清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即局各二级单位、科室对本单位、科室印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在联系我局各个科室并对我局主要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后,我局对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及招投标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清理工作。

三、评估结果情况

通过开展此次清理工作,共整理出本部门2021-2023年关于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文件共34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7件,其他政策措施文件17件。以上文件经我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之后,均未发现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内容,不存在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相抵触或者要求不一致的情形。

四、存在的不足

通过总结和集中评估审查发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以来,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公平竞争审查重视仍不够。个别同志还未认识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性,未能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前置化、规范化,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

二是公平竞争审查能力不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相关人员对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不是很清楚理解不准确,对文件中是否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定性把握不准确。

五、下一步工作

目前我局存量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我局将强化部门培训,提升相关人员公平竞争审查意识及能力;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今后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前置化、规范化审查,助力优化我市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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